各二级学院:
为保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做好学位授予点合格评估工作,请各学位点组织编制2025年度《学位授予点建设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和《学位授予点教师基本状态信息表》(以下简称《教师基本状态信息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范围
学校现有全部学位点。自主设置目录外二级学位点相关数据归口到所在一级学位点统计。
二、编制内容
(一)《年度报告》可参照2024年度的提纲内容编制,时间范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教师基本状态信息表》按照本学位点带头人、骨干教师、专任教师分别填写,见附件1。有多个学位点的学院请做好师资队伍分配,确保一级学科学位点之间、专业学位点之间不存在人员重复的情况。
三、材料提交
请各学位点牵头单位在《年度报告》封面的学位授予点名称处加盖学院公章并请一审(起草人员)、二审(分管副院长)、三审(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于2026年1月12日下班前将盖章纸质版交至研究生院(雁山行知楼B603办公室,屏风教八楼8411办公室);盖章扫描PDF版和可编辑WORD版《年度报告》和《教师基本状态信息表》请同步发至研究生院邮箱xkb@glut.edu.cn。
研究生院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