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学位授予点专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25〕16号)文件精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托相关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和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实施2025年学位授予点专项合格评估。我校“外国语言文学”“生物与医药”等2个学位授予点需参加2025年学位授予点专项合格评估。
请相关学院组织工作人员登录“学位授予点基本状态信息填报系统”(访问地址https://xwd.chsi.com.cn),按照对应《评估方案》的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数据采集和上报工作。
研究生院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