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修订印发〈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的通知》(学位〔2020〕25号,附件1)、《关于开展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20〕26号,附件2)精神,按照自治区学位委员会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桂学位〔2021〕2号,附件3)安排,我校20个学位授权点需在2024年完成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的自我评估工作。现就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22〕15号)文件精神,撤销了“0834风景园林学”。因此,我校参加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的学位授权点数量从原方案中的21个变为20个。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学位〔2021〕14号)文件精神,二级硕士点“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050211)”已经获批成为一级硕士点“外国语言文学(0502)”。因未收到参加学位点专项核验的新通知,建议按外国语言文学一级硕士点继续参评。
参评学位点及责任学院一览表
序号 |
责任学院 |
学科代码 |
学科名称 |
学位点级别 |
1 |
地球科学学院 |
0818 |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
博士一级 |
2 |
0709 |
地质学 |
硕士一级 |
3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0830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博士一级 |
4 |
0815 |
水利工程 |
硕士一级 |
5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0805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博士一级 |
6 |
0806 |
冶金工程 |
硕士一级 |
7 |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
0817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硕士一级 |
8 |
土木工程学院 |
0814 |
土木工程 |
硕士一级 |
9 |
测绘地理与信息学院 |
0816 |
测绘学科与技术 |
硕士一级 |
10 |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
0812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硕士一级 |
11 |
0835 |
软件工程 |
硕士一级 |
12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0305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硕士一级 |
13 |
商学院 |
1202 |
工商管理学 |
硕士一级 |
14 |
1251 |
工商管理 |
专业硕士 |
15 |
1253 |
会计 |
专业硕士 |
16 |
公共管理学院 |
1252 |
公共管理 |
专业硕士 |
17 |
旅游与风景园林学院 |
0833 |
城乡规划学 |
硕士一级 |
18 |
1254 |
旅游管理 |
专业硕士 |
19 |
外国语学院 |
050211 |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硕士二级 |
20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0714 |
统计学 |
硕士一级 |
二、工作内容
(一)对标对表查漏补缺
各学位授权点对照《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2020版和2024版)填写《对标情况一览表》。发现未达到《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的情况,请及时联系研究生院(学科办)并采取针对性补齐措施。
(二)组织评估材料,撰写自评报告
各学位授权点应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撰写。自评材料应紧密围绕评估指标体系进行,形成《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内容应充分体现本学位授权点的特色和人才培养水平。自评汇报材料采取写实性描述,能用数据定量描述的,不得定性描述。定量数据除总量外,尽可能用师均、生均或比例描述。相关数据统计、清单列表如师资队伍、科研成果等尽可能使用图表表示。各学位授权点同时填报《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自评材料及其支撑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有据可查。
三、提交时间
请于2024年8月28日前将《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中“学位授权点基本情况”部分的内容发送到指定邮箱xkb@glut.edu.cn,邮件统一命名方式“学科代码+学位点名称+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如“0709地质学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如有疑问,请联系蒋老师,张老师,联系电话:5891722。
研究生院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