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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创新项目结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0  发布作者:  点击数:

各研究生创新项目负责人:

我校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每年组织两次结题工作,今年春季学期(4月)已开展一次结题工作,此次秋季学期(12月)再开展一次结题工作。现将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博士研究生创新项目、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和研究生学术论坛项目(本次结题不含研究生教改项目)。博士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1-2年,研究生学术论坛期限一般为2年。原则上需按期结题,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期结题的,需提交延期结题申请表。

本次通知中需办理结题的项目范围:2022年(含)之前立项研究生创新项目,如不能结题须提交延期申请,延期如涉及到项目负责人毕业的,需变更项目负责人(一般由下届同导师所带研究生接管);2021年(含)以前立项且未结题的研究生学术论坛项目,本次需办理结题;2023年启动的研究生创新项目成果极为突出的本次可提前结题。

二、结题提交材料

博士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提交《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见附件1)纸质文档一份(完善签字盖章),由学校研究生工作部负责评审,经评审通过后的项目将下发结题证书;

学术论坛项目提交《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学术论坛项目总结报告》(见附件2)纸质文档一份,由学校研究生工作部负责评审,经评审通过将会下发结题证书。

以上结题报告纸质材料封面与封底均要用蓝色皮纹纸无线胶装,同时需将结题报告电子文档发送至397441647@qq.com,纸质文档结题报告于2024115日前提交至研究生工作部。

材料提交地址:屏风校区8412办公室、雁山校区行知楼B601(西)办公室。其它未尽事宜,请联系曾老师,电话:2673225(屏风),2679653(雁山)

研究生工作部

2023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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