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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广西研究生创新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0  发布作者:  点击数:

各研究生创新项目负责人: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文件要求,现将我校组织开展的研究生创新项目结题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研究生创新项目包含三种类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以下简称“研究生教改项目”)、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和研究生学术论坛项目。

研究生教改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1年,研究生学术论坛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原则上需按期结题,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期结题的,需提交延期结题申请表。

本次通知中需办理结题的项目范围主要如下:

(一)2021年(含)以前启动立项且未结题的研究生教改项目,本次需办理结题,如因特殊情况无法结题的需提交延期结题申请表,2022年启动的研究生教改项目成果极为突出的可提前结题。

(二)2022年(含)之前启动的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需结题。如不能结题须提交延期申请,延期如涉及到项目负责人毕业的,需变更项目负责人(一般由下届同导师所带研究生接管);

(三)2021年(含)以前启动立项且未结题的研究生学术论坛项目,本次需办理结题,如因特殊情况无法结题的需提交延期结题申请表。

二、结题提交材料

1.研究生教改项目提交《广西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专项课题结题报告》(见附件)纸质文档一式三份(其中寄送广西教育厅2份,研究生院存档1份),签字及盖章页可用原件复印;此外还需提交《2023年广西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结题汇总表》的电子档(纸质文档无需提交),该项目结题报告需邮寄给广西教育厅评审,经广西教育厅评审通过后会下发结题公文;

2.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提交《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见附件)纸质文档一份,该项目由学校研究生院负责评审,经研究生院组织评审通过后会下发结题证书;

3.学术论坛项目提交《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学术论坛项目总结报告》(见附件)纸质文档一份,该项目由学校研究生院负责评审,经研究生院组织评审通过后会下发结题证书。

以上结题报告纸质材料封面与封底均要用蓝色皮纹纸无线胶装,不能用订书机装订,同时需将电子文档发送至397441647@qq.com纸质文档结题报告428日前提交至研究生院。

材料提交地址:屏风校区体育馆副楼501办公室、雁山校区行知楼B601(西)办公室。其它未尽事宜,请联系曾老师,电话:5893185(屏风),2679653(雁山)

研究生院

2023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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