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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会(院级)工作考核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2-04-06  发布作者:  点击数:

为更好地调动院研会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进一步推动院研会的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建设,贯彻落实“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工作宗旨,充分地发挥研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更好地服务于学校的发展建设和广大青年学生的成长成才,特制订作院研会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严格程序,规范内容,量化绩效,推动发展。

二、考核对象

本办法的考核对象为桂林理工大学所有学院研究生会。

三、考核办法

1.依据《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分会工作考核指标体系》(见附件)由校研究生会组织量化考核。

2.学院学生会根据平时工作考核评定分A、B、C三个等级,1至6名为A级、6至10名为B级、10名之后且总评分在60分以上(含60分)为C级、总评分在60分以下为不合格。若总评分结果相同,则成绩并列。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每年12月进行的年度评定结果计入学院研会考核成绩,每年6月进行的学年评定结果前6名作为“优秀研究生会”进行表彰。

五、说明

本办法由桂林理工大学校研究生会负责解释。

附件:《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分会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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