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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桂林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06  发布作者:  点击数:

各培养学院:

评选优秀毕业研究生工作是对研究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激励当代研究生报效祖国、服务人民的一项重要措施。经研究,决定开展桂林理工大学2017年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名额

(一)评选对象

我校2017年应届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名额

按学院毕业生总数5%的比例推荐。

序号

学院

毕业研究生人数

分配名额

2014级三年制

2015级两年制

小计

1

地学

79

14

93

5

2

环境

52

21

73

4

3

材料

46

15

61

3

4

化生

40

18

58

3

5

土建

69

27

95

5

6

测绘

17

15

32

2

7

信息

22

12

34

2

8

机控

7

14

21

1

9

马列

26

/

26

1

10

人文

5

16

21

1

11

管理

20

104

124

6

12

旅游

30

25

55

3

13

外语

13

/

13

1

14

艺术

7

/

7

1

15

理院

17

/

17

1

合计

450

281

731

39

二、评选条件

评选优秀毕业研究生必须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标准。主要评选条件如下: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二)崇尚科学,勤奋学习,各科学习成绩名列班级前茅。认真完成毕业设计和实习等。

(三)读研期间,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优先推荐每年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研究生“三好学生”、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等荣誉中的其中一项称号者。

(四)能正确对待个人就业问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就业观,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主动就业;没有违约现象。

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自行制定本学院评选细则进行评选。

    三、评选程序

各学院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严格掌握评选标准和推荐比例。评选程序为:在学院民主推荐、评选的基础上,经学院审核通过后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上报研工部。

具体推进日程安排如下:

日期

主要内容

负责部门

3月6日—3月10日

宣传动员研究生申报

各学院

3月11日—3月16日

学院评审、公示

各学院

3月17日—3月22日

学校审核

研工部

3月23日—3月27日

校内公示

研工部

    四、材料上报要求

1.各学院及时组织开展好评选、推荐工作,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并认真做好研究生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的审查工作,杜绝弄虚作假。研工部负责组织校级评选工作,并在评选的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中推荐产生区级优秀毕业研究生。

2.为加强校风、学风建设,扩大优秀毕业研究生的影响力,号召广大学子学习先进、学习模范,需上交事迹材料,具体内容及格式详见附件2。各学院于3月17日前将附件1和附件2电子版同时发送至公共邮箱(ygb@glut.edu.cn),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王兆杰、刘慧敏,联系电话5893215(屏风)、2673225(雁山)。

 

 

 

                    研工部   

                      2017年3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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