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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联合培养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24  发布作者: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的要求,学院部分研究生联合培养,到校外联合培养单位进行学习和科研活动。在疫情防控新常态下,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联合培养研究生日常管理及安全工作,提高人才培育质量,强化分工,明确责任,规范流程和管理程序,现对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联合培养主体责任,落实培养职责。各学院需落实研究生培养的主体责任,与联合培养单位签订联合培养协议,明确双方责任义务。联合培养学生纳入每日钉钉打卡数据统计,学生每学期开学须向学院报到并通过“钉钉—联合培养、校外实习报备申请(研究生)”进行报备,学院实时完善《联合培养研究生汇总表》,表中各项信息如有变动及时更新反馈。各学院加强对外聘导师的管理,外聘导师为第一导师的研究生,学院须为联合培养的研究生配备校内导师为第二导师,负责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日常考勤(钉钉)、安全教育管理、心理健康等工作。

二、重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升培养质量。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是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学院,及其管理的外聘导师和及校内导师(第二导师)须切实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严格执行培养制度,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加强培养过程管理和学业考核,确保培养方案严格执行,加强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教育,强化价值引导。各学院须建立联合培养学生台账,及时了解研究生的思想动向,做好定期联系沟通记录。

三、加强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研究生安全稳定工作,按照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研究生安全教育管理,积极开展研究生社会实践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网络安全教育等主题教育活动,增强研究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确保人身财产安全。校外联合培养研究生定期向校内导师和学院汇报近期情况,严格遵守桂林理工大学学生管理相关规定和校外联合培养单位相关要求。

四、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重视日常管理工作。各学院须健全日常管理责任体系,筑牢安全防线。各学院校内导师外聘导师、联合培养研究生进行定期沟通,保持信息畅通,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及时掌握研究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关心研究生成长成才,对研究生进行就业指导。各学院应与校外联合培养单位共同制定本单位联合培养研究生管理细则,同时不定期赴联合培养单位实地看望联合培养研究生,保障学生正当权益,同时对违规违纪研究生依照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2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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