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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10  发布作者: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53号)文件要求组织开展专家库年度更新与报送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的用途

专家库将主要用于全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国际大学评价、学科评估、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专业学位案例库建设等工作。

二、报送内容

填报新增专家;更新完善在库专家;减退存在师德师风问题的专家。

三、报送具体要求

1.采集上报新增导师和行业导师信息,填报《附件1-1:专家信息汇总表(2024年新增导师和行业导师)》。新增导师主要为2024年新聘的人事关系在我校的研究生导师(名单已在表格中列出)和补报本学院的行业导师。行业导师通常是指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中,由学校聘任的在企事业单位或公司全职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或高技能人才担任的导师。填报的行业导师由学院自行在新导师后增加补录,学院新增的外单位的行业导师,在填入前须征得本人的同意。表格列出的新增导师和征得本人同意填报的行业导师将信息汇总至学院教学秘书老师处,学院汇总后报研究生院。

2.在库导师核对和补充信息,填报《附件1-2:专家信息汇总表(在库导师更新填报)》。学院根据研究生院提供的2024年已采集的在库专家信息表,组织在库专家进行信息核对、修改和补充。2025年教育部的专家库信息库增加了交叉关联一级学科、行业导师等多个字段信息的补采集。对于退休、调离人员,学院申请删减的,请在备注栏做好备注。

3.专家填报附件1-1.附件1-2专家信息汇总表(因涉及个人信息,2个表格单独发至学院负责老师)时,不管是新增、修改和完善数据,填报相应的字段数据时,请严格按照《附件2: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附件3:专家库数据字典》规范填写,填写不规范的内容将造成后期导入系统时个人的整条数据无法校验通过,无法上报。

4.各学院上报的专家应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愿意承担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任务,是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或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含兼职及行业导师);请各学院指定专人负责专家库信息的核对和新增数据上报,做好专家个人信息的保管,切勿将导师信息数据上传至公共群造成个人信息的泄露。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及时通知本单位有关研究生导师填报和核对并做好学院的信息审核工作,于317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附件1-1、附件1-2的电子版,接收邮箱:350647173@qq.com,联系人:闭老师,电话:0773-2533495

 

研究生院

2025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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