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推荐申报2023年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请学科范围
申请学科为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已获得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机械工程(代码0802)、光学工程(代码0803)、仪器科学与技术(代码0804)、信息与通信工程(代码0810)、网络空间安全(代码0839)。
二、遴选条件及材料
申请人应满足《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修订)》(桂电研〔2023〕23号,附件1)的申报条件。
申请人填写《申请担任博士生指导教师人员简况表》(附件2),并提供如下相关的支撑材料:
(1)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业务素质精湛。提供近三年(2020-2022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和师德师风考评结果证明。
(2)职称、年龄符合要求。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3)具有研究生教学与指导经验。提供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作为第一指导教师完整培养过一届硕士研究生或协助指导过完整一届博士生证明。
(4)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学术造诣。提供近五年(截止到2023年10月31日,下同)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SCIE/SSCI/A&HCI/EI/CSSCI期刊源发表的论文证明(包括论文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收录证明等复印件);获得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的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
(5)具备充足的科研经费等培养博士生科研条件。近五年主持过国家级或省部级科研项目的,提供科研项目证明(项目合同,或项目立项文件,或验收证书的复印件);提供近三年内主持的科研项目到位经费证明。
(6)个人简介(至少包括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研究方向和研究成果介绍、立德树人成效等)。
破格评选者,除提供以上支撑材料外,还需提供满足破格条件的支撑材料证明。
请按照以上排序,装订好各支撑材料,同时提供电子版扫描件。本次采用电子版进行同行通讯评议,电子版与纸质版材料必须保持完全一致。
三、遴选程序
1.申请人于11月7日前,将《申请担任博士生指导教师人员简况表》(附件2)、《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情况汇总表》(附件3)以及支撑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和纸质版1份,递交到我校所在学院的研究生秘书处。
2.各学院严格按照博导遴选条件,对申请人材料的真实性和资格进行审查,确定博导推荐名单,并将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11月8日上午12点前提交至我校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将于11月9日统一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到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过期不接收申报材料。
3.本次申报按照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流程进行。
4.遴选推荐情况根据学科需求和培养条件而定。
研究生院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