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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桂林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31  发布作者:研究生院  点击数: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全面落实研究生指导教师立德树人职责,充分发挥研究生指导教师在研究生教育和培养中的作用,激发工作热情,树立一批先进典型,根据《桂林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办法》(桂理工研〔20225号),开展学校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我校在岗在聘的研究生指导教师,完整地指导过两届以上(含两届)研究生,目前仍从事研究生指导工作。本次评选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10名。根据导师人数按比例确定各学院推荐名额,具体见附件。

二、评选条件

按照《桂林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办法》(桂理工研〔20225号)文件执行。本次评选条件中近三年的时间范围为2019111日至20221030日。

三、评选程序

1. 申请人填写《桂林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见附件1)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学院申请。学院对申请人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推荐,并将符合条件的推荐人员在全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申请表及证明材料、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及评分表(见附件3)等相关材料报研究生院。

2. 研究生院汇总、审核申请材料,组织评选、公示,报学校批准后发文公布。

四、评选时间

1. 111-10日,个人填写申请表,提交到所在学院,学院进行审查、推荐,并完成公示。

2. 1111日,将公示后的名单及相关材料交研究生院。

3. 1112-22日,学校组织评审,结果公示之后行文发布。

五、表彰与奖励

学校授予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称号,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奖励纳入学校教学科研奖励办法。 

研究生院

         2022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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