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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2023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23  发布作者:培养学位科  点击数:

各学院:

为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规范管理我校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现将学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 招生资格条件

按照《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通知(桂理工研〔202112)文件执行。

二.审查程序

1. 各博士学位授权学科根据实际制订不低于学校文件要求的招生资格审查方案,报校学位办备案后执行。2023年拟招生的导师必须是我校已聘任的博士生导师。

2. 研究生院统一从相关部门调取在研经费数据和年龄数据并将《2023年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表》(附件1,线下发学院)发给各博士点授权学科所在学院。学院对各项招生资格条件进行全面审查。

3.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表决,符合招生条件的博士生导师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填报《2023年拟招生博士生导师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名并盖学院公章后于109日前报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  

2022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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