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2026年6月22日会议精神,本学期拟在7月新增受理一批研究生学位申请,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 6月因发表成果等各种原因未通过学位资格审核的毕业生,如近段时间已达到学位授予条件,请在7月13日(星期一)17:00前向所在学院提交学位申请的相关审核材料,逾期不提交学位申请相关材料的,将顺延至今年秋季学期审核。
2. 各学院受理毕业生提交的学位申请,按学校文件要求做好学位资格审查工作,并请在7月15日(星期三)17:00前将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关于学位授予资格的表决决议及相关的审核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复核。如通过学位资格审查通过,预计在7月中下旬领取学位证。
3. 本学期获得学位的论文预计在本年度9月交存至教育部学位论文管理平台。新增受理的学位申请,须严格遵照学校的研究生学位授予有关文件执行,不得降低标准。
请各学院将以上通知到相关的毕业生和导师。
研究生院
202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