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将2026年春季学期研究生毕业资格和学位资格审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毕业资格审查项目及要求
学生类型 |
课程成绩 |
文献阅读与综述报告 |
论文 开题 |
中期 考核 |
专业 实践 |
参加学术活动 |
学费和 住宿费 |
学院初审 完成时间 |
学院提交 材料 |
硕士 |
学位课和非学位课均是60分及以上 |
不要求 |
合格 |
通过 |
合格 |
完成 |
结清 |
4月10日 |
《硕士毕业资格、学位资格审查汇总表》(附件1) |
博士 |
学位课和非学位课均是60分及以上 |
通过 |
合格 |
通过 |
不要求 |
完成 |
结清 |
3月25日 |
《博士毕业资格、学位资格审查汇总表》(附件2)、《博士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清单》(附件3) |
二、学位资格审查要求
研究生满足毕业资格条件,且所有学位课平均分达到75分及以上,并按相关规定发表学术成果,具有学位申请资格。
三、审查流程
(一)学院教育综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审核学生开题、培养中期考核结果是否通过。
(二)研究生院在系统审核学生培养计划和课程成绩是否符合培养方案要求,并给出审核结论。
(三)学院审核学生文献阅读与综述报告、专业实践、学术活动等培养环节是否全部完成,博士生另须将《桂林理工大学博士生研究生学术活动记录册》和相关证明到学院进行审核。
(四)研究生院审核学生是否欠费。
(五)研究生在系统填写论文(SCI/EI收录论文须同时上传检索报告)、专利、项目、专著等公开发表的成果信息,上传相关附件,导师审核通过后,学院在系统审核研究生成果是否达到培养方案要求。博士研究生须填写《博士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清单》(附件3)、《博士毕业资格、学位资格审查审批表》(附件4),并交学院和研究生院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审核。
发表学术成果审核依据:
1. 《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桂理工研〔2014〕17号)。
2. 各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关于论文发表的规定。
四、其他要求
(一)各学院完成研究生毕业、学位资格初审后,提交相关材料到研究生院。
(二)毕业资格初审通过的学生,若本次需要送审论文,请在系统”拟申请论文送审”页面提交论文送审申请,后续按《2026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外审、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流程进行论文送审。
(三)根据 《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培养工作细则》(桂理工研〔2023〕6号)文件第十六、十七条之规定,学术成果的发表不作为研究生毕业的基本条件,但仍是申请学位的必要条件。
对于毕业、学位资格审查通过的研究生,按照相关要求正常开展论文送审和答辩;对于通过毕业资格审查,学术成果或课程未达到学位资格的研究生,可申请论文外审,如外审成绩通过,可申请论文答辩。答辩委员会针对论文的水平是否达到毕业和学位要求分别做出表决。论文答辩达到毕业要求的,本学期可提出毕业申请,论文答辩达到学位要求的,待成果发表和课程符合学位资格条件后再提出学位申请。
因毕业(学位)论文答辩不通过等原因,需要进行二次答辩的,二次答辩产生的费用由学生自理。
联系人:刘老师、李老师,办公电话:0773-2533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