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统一交存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25〕23号)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统一交存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5〕26号)要求,自本年度起,全国启用“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实践成果)管理平台”,对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电子版原文实施集中统一存储与管理。为落实上级部署,切实做好我校论文交存工作,现将2024/2025学年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统一交存工作通知如下:
一、交存学位论文范围
本次交存范围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学位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电子版原文。
二、工作流程与时间安排
(一)信息核对阶段
研究生院整理形成《2024/2025学年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信息汇总表》下发至相关学院。学院须组织导师核对表中信息,并确认其所指导学位论文的电子原文。
(二)导师复核论文原文
导师应于2025年12月29日前完成审核,重点核查内容:
1. 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学位”模块,进入“学生学位终版论文审核”菜单进行操作;下载学位论文PDF文件确认是终版学位论文;PDF文件确保能正常打开、内容完整、无缺页等问题。如有问题须通知毕业生重新上传和完成审核。
2. 核对系统中下载的学位论文PDF与《信息汇总表》中论文题目、学生及导师姓名、研究方向、关键词等信息是否完全一致。如不一致,须在汇总表中进行更正信息并报学院研究生秘书,由学院统一报研究生院更新。
3. 2024年秋季学期延期毕业生的学位论文由图书馆系统收取,不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显示,需由学院另行发送电子版给导师完成核对。
4. 研究生导师完成终版学位论文审核确认无误后,请填写《导师确认函》(见附件1),导师签字确认后将确认函扫描件提交学院备存。
(三)数据上传与学院审核
研究生院将于12月30日前,将学院核准的《2024/2025学年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信息汇总表》导入教育部平台,并同步从学校研究生管理系统下载终版学位论文原文上传。
学院须使用二级学院账号登录“全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实践成果)管理平台”,对已上传的全部论文PDF文件逐一进行人工核对。核对无误后,填报《院系上报确认函》(需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在系统完成提交。
三、重要提醒
学位论文一经教育部平台交存,不得修改。此项工作关系到今后教育部、教育厅的学位论文抽检,以及各类教育评估与学科质量评价,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论文质量与上传审核工作。该项工作意义重大,教育部、教育厅实时关注和督察完成进展情况。请各学院认真落实本通知要求,确保按时、准确完成本次学位论文交存工作。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