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博士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和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培养工作,根据《桂林理工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桂林理工大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开展我校2025年新增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专业范围
本次遴选专业范围为我校现有博士学位授权点: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资源与环境和风景园林。
二、遴选条件
1. 学博博导遴选条件。具体参照《桂林理工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桂理工研〔2025〕9 号)(见附件1)文件第五条的新增学博博导遴选条件。
2. 专博博导遴选条件。具体参照《桂林理工大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桂理工研〔2025〕7 号)(见附件2)文件第五条的新增专博博导遴选。
在其他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已具备博导资格且完整指导过一届博士生的引进人才,可填报《博士生导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见附件7)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学院初审、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且公示无异议者,由学校正式发文聘任。
各博士学位授权点根据学科实际情况制订不低于学校新增博导的遴选条件,报校学位办审核、备案后执行。
二、程序及时间安排
1. 个人申请( 学院受理截止时间5月15日前)
申请人于5月15日前,向博士授权点所在学院提交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学博博导资格申请表见附件3、专博博导资格申请见附件4),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职称证书、学位证书、论文及检索证明、专利、获奖证书、科研项目等,相关要求见申请表后附的填表说明)。个人申请材料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生成一个PDF文件(含申请表和证明材料),文件以“申请专业—申请人姓名”命名,如:资源与环境—张XX。
2.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表决(5月25日前)
博士授权点牵头学院受理并对申请人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学院将表决通过的人员信息分类别填入《2025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遴选审核汇总表》(见附件5)、《2025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遴选审核汇总表》(见附件6),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研究生院。
各学院应严格履行审核职责,确保推荐人选符合我校博士生导师遴选资格条件。对存在资格审查不严或推荐明显不符合条件者的学院,将依照《桂林理工大学二级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工作考核办法》(桂理工研〔2024〕7号)相关规定在年底考核中予以扣分处理。
3. 学校评定委员会审核、表决 (6月中下旬)
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对学院分委员会提交的推荐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经审查合格后,提请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会议,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4. 公示
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对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通过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学校发文聘任。
联系电话:0773-2533495 联系人:刘老师
研究生院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