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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答辩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19  发布作者: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研究生论文质量保障工作的需要,对2024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答辩相关工作做如下要求:

1.研究生答辩工作按照《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桂理工研〔201715号)文件执行(可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中心-培养学位-学位管理栏下载)。研究生论文答辩之前,须根据外审意见进行论文修改和完善,经导师、学院审核同意后,方能进行答辩。研究生论文答辩汇报时,须完整展示外审专家的评审意见,对评审意见逐一做出解释和回应,对论文的修改和完善情况进行详细说明。

2.具有答辩资格的全体研究生请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提出答辩申请,学院必须至少提前3天在系统内完成答辩组成员和答辩安排的发布,答辩申请和答辩分组的系统操作详见附件《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答辩环节系统操作说明》。

3.各学院组织安排具有答辩资格的毕业生在1210日前完成论文答辩及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答辩成绩,各学院在1212日前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完成学位授予表决事宜并同时将授位表决决议(主席签字,学院盖章)提交到研究生院。请学院提早做好安排,按期完成答辩和提交授学位的材料,以免影响毕业离校工作。

4. 根据《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培养工作细则》(桂理工研〔20236号)文件第十六、十七条关于研究生申请毕业的条款,学术成果的发表不作为研究生毕业的基本条件,但仍是申请学位的必要条件。

对于毕业、学位资格审查通过的毕业生,按照相关要求正常开展论文送审和答辩。

对于通过毕业资格审查,学术成果发表和课程未达到学位资格审查的毕业生,可申请毕业(学位)论文外审,如外审成绩通过,可申请毕业(学位)论文答辩。答辩委员会针对毕业(学位)论文的水平是否达到毕业和学位要求分别做出表决。论文答辩达到毕业要求的,本学期可提出毕业申请,论文答辩达到学位要求的,待学术成果发表和课程符合学位资格条件后再提出学位申请。因毕业(学位)论文答辩不通过等原因,需要进行二次答辩的,二次答辩产生的费用由学生自理。

5.2024年春季学期已完成论文答辩获得毕业资格,仅因为发表学术成果未达到学位资格条件的毕业生,如目前成果发表已满足学位授予资格条件,请在1210日前向学院提交相关学位申请材料,逾期将延至20256月审核学位资格。

                                   

 研究生院

202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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