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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对2024届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9  发布作者:  点击数:



各学院、导师和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校2024届毕业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质量管理,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育部、教育厅等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管理的有关要求和管理措施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教研厅〔20191号)明确提出,培养单位要严格执行学位授予全方位全流程管理,进一步强化研究生导师、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和学位评定委员会责任。要狠抓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管理。为保证学位授予质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制定了《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学位〔20145号),博士论文抽检由国务院学位办公室组织按10%比例抽检,硕士论文由各省级学位办按5%左右比例组织实施抽检。学位论文抽检结果是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一项重要指标,也是本单位导师招生资格确定、研究生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之一。

根据现行的广西区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范围为全年各时段授予的包含非全日制、同等学力及来华留学研究生在内的全部学位论文。区抽检被认定为存在问题论文的下一年度将重点抽检该篇论文导师所指导的学位论文且翻倍抽取该学科硕士学位论文,学校也会在学院下一年度的招生指标分配中,减少导师和该专业所在学院的招生指标。区级及以上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100%合格,是各学院年度研究生重点业务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

二、学校对学位论文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及管理流程

根据《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桂理工研〔201715号)文件精神和近年学位论文管理过程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管理流程》(见附件1),请各学院、导师和研究生遵照执行。

三、各学院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2024届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把关

 1. 研究生是学位论文的直接责任人,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应加强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学术指导和质量把关。各学院须加强对2024 届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的管理,严格执行学位授予工作的全方位全过程管理,加大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把关力度,重视学术诚信审核把关,坚决抵制学术不端行为,全力保证学位论文质量。

 2. 为切实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各学院查找学位论文质量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结合学校的管理办法和制度,制定切合本学院实际的学位论文质量管理办法和工作举措,并在310日前提交到研究生院审核备案,要求提交纸质版(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学院盖章)。

      3. 各学院在2024年春季学期开学初召开学院工作会议时,将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管理的相关要求进行传达和落实,并将传达落实工作的会议现场图片和简要内容介绍发至研究生院培养学位科,接收邮箱:350647173@qq.com,联系电话:0773-2533495

 

 

 

研究生院

2024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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