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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04  发布作者:培养学位科  点击数:

各学院:

为确保2026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现将研究生教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课安排

    研究生新生开学后第二周开始,按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课程表安排上课,任课教师进入系统查看教学任务、下载任课通知书和学生考勤表等,做好上课准备。上课期间,任课教师如调课,须在系统履行调课手续。

    、课堂考勤

各学院要做好研究生考勤工作,要求各任课教师对上课学生进行考勤,在考勤表如实记录学生出勤情况,发现学生缺勤或其他异常情况的,及时报告学生所在学院和研究生院。

三、任课教师提交教学大纲和教学日历

任课教师至少在开课前一周,在系统“教学大纲/教学日历”页面提交本人本学期所任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日历(即授课计划)、教材信息,授课计划应明确教学进程、总学时、讲课时数、实验时数、授课内容、教学方式等。学院学位点负责人或教研室在系统“教学大纲/教学日历”页面审核任课教师提交的材料,学生可在系统查询。

凡列入课程表的课程须严格按照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开课。

四、课程成绩提交和教学材料归档

  (一)任课教师将2026年春季学期的课程授课计划、考勤表、考核试题、学生答卷、评分标准、考试记录表、成绩单、平时成绩支撑材料等各1份装教学档案袋,于9月11日前交开课学院存档。

  (二)课程成绩由开课学院审核后,予以公布,研究生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查询课程成绩。教师个人不得向学生公布成绩。

  (三)课程成绩一经提交,不得更改。任课教师确有充分理由更改成绩的,应在提交成绩单后一个月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开课学院审核、研究生院审批后,方可变更。学生对成绩有异议者,可在成绩发布后一周内,向课程开课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开课学院审核、研究生院审批后,研究生院与开课学院进行核查。超出成绩核查时效的,不予核查。

     五、补考安排

2026年春季课程缓考或考核不合格(不含缺考、违纪的情况)的研究生,可参加一次补考,补考安排在9月份进行。一门课程在校期间只能参加一次补考,具体补考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六、其他

校历和两校区上课时间表见附件1,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模版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中心下载(链接https://yjsy.glut.edu.cn/info/1042/2553.htm)。

     其他教学要求详见《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办法(试行)》文件。


                                       研究生院

                                    2026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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