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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级硕士研究生选课及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5  发布作者:培养学位科  点击数:

2023级硕士研究生:

根据《桂林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细则》要求,硕士研究生入学三个月内在导师指导下,根据本专业培养方案,结合培养条件、研究方向和研究生个人特点,制订个人培养计划,现将2023级硕士研究生选课及制定个人培养计划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选课

硕士研究生选课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中完成,选课分三个时间阶段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选课范围

1. 本次选课工作要求研究生根据培养方案要求,把研究生阶段要修读的所有课程学分全部选满,过后不再开放选课系统;

2. 第一外国语(英语)(第一、二学期)、工程类别研究生的类别学位课(含《学科研究前沿》、《工程实例与分析》)、公共数学课(含《数值分析》、《应用统计》、《数学物理方程》、《矩阵论》)、政治理论课(含《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自然辩证法》、《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为研究生公共学位课,由研究生院统一选课并排课,部分专业必修课,学院已统一选课并排课的,研究生均无须重复选择,不允许改动

3. 除以上课程外,其他课程由研究生本人选择;

4. 全校将开设6门公共选修课,具体见下表:

 

课程名称

开课校区

限选人数

开课学期

  开课单位

具身认知与创意舞动

屏风

40

2023年秋季

人文素质教育教学部

美与审美

雁山

100

2023年秋季

人文素质教育教学部

新时代高校学生工作理论与事务

雁山

50

2023年秋季

    马克思学院

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专题研究

雁山

50

2024年春季

    马克思学院

英语口语(外教)

雁山和屏风

400

2023年秋季、

2024年春季

   

    外国语学院

初级日语

雁山和屏风

200

2023年春季

    外国语学院

(二)时间安排和选课操作流程

系统选课开始前,要求各研究生所属学院为研究生新生和研究生导师讲解本学院各专业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培养计划的制定要求、学分要求、选课系统操作方法等,确保研究生明确要求。完成后,进入正式选课阶段。

1. 专业课选课时间是 9月16日9时——9月30日9时,全校公共选修课选课时间是9月19日9时——9月30日9时。

2.研究生在系统“我的培养计划”页面,点击“培养方案要求查看”按钮可查看培养方案要求,点击“选课—本专业”按钮可选本专业开设的课程,点击“选课-全校选修课”按钮可选择全校公共选修课程,点击课程名称(绿色字体)可查看课程相关信息。

3.选课完成后,在“我的培养计划”页面,查看本人已选课程信息。点击“核对培养计划”可核对所选课程是否符合学分要求,若课程学分符合培养方案学分要求,则点击“提交培养计划”。

4.对于2023年秋季学期开设的全校公共选修课,学生选课后,研究生院将进行分班,研究生可直接按课程表安排上课。若研究生本学期其他课程与全校公共选修课时间冲突,研究生院将通知学生改选其他课程。(注意:部分全校选修课限制选课人数,若课程选课人数选满,学生将不能选修该课程,须改选其他课程

5.各开课学院和研究生院及时对选课结果进行核查,公布因选课人数不足等原因无法正常开课的课程列表,通知研究生改选其他课程。

 

二、导师、研究生所在学院和研究生院审核选课结果

选课结束后,导师可在系统“研究生培养”—— “学生培养计划维护”页面审核研究生选课结果,学院在10日15日前在系统“培养计划核对”页面核对本学院研究生的选课结果,并给出初步审核结论。学院审核结束后,研究生院在10日20日前审核全校研究生选课结果并给出最终结论。

 

三、研究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并存档

选课结束后,研究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内容包括课程学习计划和科研计划等详细内容,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中心培养学位——硕士培养栏目下载,一式一份),经导师、学院审核签字后,于12月15日前将纸质培养计划交研究生所属学院存档。

 

研究生院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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