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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研究生成果统计和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12  发布作者:培养学位科  点击数:

全校教师及研究生:

 为全面准确统计我校研究生的成果,对各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进行考核,促使研究生成果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与信息化,现对2025年研究生成果统计、审核和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果统计范围和要求

 成果统计的范围为博士、硕士研究生2025年11月30日前取得的成果信息。具体包括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奖励、授权专利、专著、竞赛获奖、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等。要求全体在校研究生登录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gsems.glut.edu.cn/)相应的页面录入,并将证明材料PDF文件上传,相关人员在系统中审核。

 (一)论文登记要求

 学术论文包括会议论文或期刊论文,研究生在系统”论文发表信息维护”页面填写,其中红色字体为必填字段,不能为空或乱填,否则审核时不予通过。

 论文(如SCI\EI\ISTP、CSCD、CSSCI、A刊、B刊文章等)、只要求统计以桂林理工大学为第一单位,研究生是第一作者或者导师第一、研究生第二的论文,在Nature/Science/ Cell或Nature/Science/ Cell子刊上发表的,统计以桂林理工大学为署名单位的所有论文(不限排名),其中被SCI\EI\ISTP收录的论文另要求提供检索证明,所有论文及检索证明合并为一个pdf文件上传。

 附件内容:

 1.已被SCI、EI、ISTP、SSCI、A&HCI源期刊检索的文章:检索证明(如有)+分区报告(如有)+正式发表学术论文全文(必要)。

 2.国内核心期刊发表的文章:正式发表学术论文全文(必要)。

 3.已正式录用待发表的论文:录用通知原件(有确定的卷期号)+被录用论文样稿。

(二)科研奖励、专利、专著登记要求

 科研奖励、专著(软件著作权或学术专著出版物)要求正式取得或正式出版,专利可登记处于申请中、申请并受理或已授权的专利。研究生在系统“科研成果信息维护“菜单填写,每一项成果的附件合并为一个PDF文件上传。

 附件内容:

 1.科研奖励或竞赛获奖要求是省部级以上奖励,上传包括姓名页的荣誉证书或奖状彩色扫描件。

 2.专著须上传原著的封面、含编者姓名的页面、目录、封底的扫描件。

 3.国家授权专利(包括发明专利证书、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须上传受理通知书、授权证书彩色扫描件。

(三)学科竞赛登记要求

 研究生为竞赛组负责人,参加学科竞赛(不含文艺、体育竞赛)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含))以上级别的奖励,研究生在系统“学科竞赛信息维护”菜单填写。

 要求登记参赛年份、竞赛名称、竞赛类别(从系统中的列表选择,具体竞赛类别见附件1,若没有选项则选择其他,并在竞赛名称中详细注明)、获奖等级等信息,信息要与奖状上名称完全一致,获奖级别分国际、国家、省部级,等级分特等、一等、二等。若奖状有竞赛指导教师信息,须同时添加竞赛指导教师姓名、指导教师排名和分工。若同一个竞赛同一个奖项,有多名研究生参赛,仅由其中一名参赛研究生负责登记,同时添加其他参赛成员,并按奖状上获奖研究生姓名顺序,填写成员排名,其他成员不需要重复登记,其他成员的系统会直接显示。若有成员中有非本校研究生参赛,可以在备注中注明。)

 附件内容:证书彩色扫描件。

(四)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登记要求

 参加国内外学术活动包括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听报告或者研究生本人作报告、以及科考活动,研究生在系统“学术活动信息维护”菜单填写。

 附件内容:活动证明(会议活动通知页、会议活动安排、参加活动照片、心得体会等按合并为一个PDF文件上传)。

 二、审核要求

 (一)研究生竞赛获奖情况,由竞赛指导教师审核;竞赛外的其他成果,由研究生本人导师审核。

 (二)竞赛指导教师或导师审核通过的成果,学院或研究生院做最终认定。老师未审核的成果,学院或研究生院均不做认定。

 (三)所有审核人须对成果的真实性,等级、学校排名、学生/导师排名、论文收录和分区等信息进行认真审核,部分竞赛类别、等级认定标准见附件1。

 (四)相关审核人审核通过后,如研究生需要补充成果信息(例如新增了检索证明等),研究生可修改后重新通知相关人员审核。

 (五)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成果,研究生院将锁定,原则上不再允许修改。

 (六)审核要求按最新的《桂林理工大学教学奖励办法》(桂理工教〔2025〕10号)、《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桂理工研〔2014〕17号)、各学院《关于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中所列重要期刊目录执行。

 三、时间要求

 考核当年11月30日前取得的科研成果(以论文、专利、项目、专著正式发表或取得日期、奖状落款日期为准),研究生和导师(竞赛指导教师)务必在考核当年12月10日之前录入系统并完成审核(填报和审核系统将于12月11日0时关闭),该部分成果将用于当年考核和竞赛奖励申报。12月1日(含)以后取得的成果,将列入次年考核范围和奖励申报范围。请研究生和导师(竞赛指导教师)在2025年12月10日前完成2025年成果的录入和审核。

 四、其他要求

(一)所有的成果数据将用于研究生奖助申请、毕业学位资格审核、学院培养研究生质量考核和奖励申报等。教师和学院应加强对研究生成果真实性的审核,严禁弄虚作假和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将通报学院。

(二)对于2025年各学院已在研究生院备案的各类学科竞赛(见附件1),若各竞赛指导教师拟申报2025年指导学生竞赛奖(仅限研究生作为第一参赛者的竞赛奖),务必通知本人所指导的研究生在系统提交竞赛信息并按时完成审核。2025年所有指导研究生参加竞赛的指导教师奖数据全部从管理系统导出,不接受线下提交。

(三)2025年各学院组织研究生参加学科竞赛的组织奖申报,根据各竞赛组织学院提交到研究生院的竞赛总结进行认定,请各组织学院在12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发到研究生院培养学位科邮箱 yjsypyk@glut.edu.cn,12月10日后提交的材料,列入  2026年奖励范围。

                                                                         

研究生院

                                                                        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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