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中期考核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主要是针对研究生在进入学位论文工作期间进行的一次全面考核,同时检查培养过程中相关环节的完成情况。根据《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培养工作细则》(桂理工研〔2025〕4号)和《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桂理工研[2017]13号)文件的要求,现将2023级博士、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3级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二、考核内容
(一)政治思想表现;
(二)完成培养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学习及学分要求,成绩合格;
(三)完成文献阅读与综述报告(限于博士研究生);
(四)完成学位论文开题;
(五)科研和实践能力,科研成果的数量和质量。
三、考核程序
(一)研究生申请中期考核
研究生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培养中期考核页面,填写个人总结,并维护个人科研成果(含论文、科研获奖、专著、专利)(科研成果要求导师审核通过),保存提交。
(二)导师审核学生中期考核报告
导师登录系统-学位管理-培养中期审核页面,对学生的中期报告进行评价并审核。
(三)学院开展考核工作
各学院成立中期考核小组,其中硕士考核小组要求至少3名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专家组成(含组长),博士考核小组要求至少由5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含组长),全面考核研究生的思想政治、专业学习、科学研究等方面情况。考核小组秘书在系统学位——答辩组设置页面,年份选择2025,类型选培养中期,填写考核小组信息,添加学生和考核小组成员,完成考核建组,将考核结果录入系统并提交,打印出考核表给考核负责人签字。
研究生中期考核分优秀、良好、中等、合格、不合格五个等级,并按通过、不通过给出结论。
(四)学院审核并上报中期考核成绩
考核小组秘书提交考核结论后,学院在培养中期审核页面,查看并确认考核小组提交的结果,并给出通过或不通过的最终结论,研究生可查询结果,打印中期考核评估表,考核流程结束。
四、考核成绩评定标准
(一)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课程成绩合格,完成文献阅读与综述报告,开题报告通过,具有科研和实践能力者,中期考核为通过。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则终止攻读学位,按不通过处理:
1.思想品德差,有严重违法行为者;
2.明显缺乏科研能力,不宜继续作为研究生培养者;
3.经过3次开题报告仍未通过者;
4.因身体问题或其他原因不宜继续学习者。
五、考核分流
研究生中期考核实行分流制:
(一)通过中期考核的研究生,按培养计划正常进行培养。
(二)未通过中期考核的研究生,各单位考核小组应对该生提出改进意见,并在半年后再次进行考核工作。第二次中期考核通过者,继续攻读学位。无故不参加第二次中期考核或考核不通过者,按中期考核不合格处理。
(三)中期考核不合格者,按下述不同情况处理:①对已获硕士、学士的学位者,按当年硕士、本科毕业生就业;②对硕博连读者,如达到硕士学位授予条件,可授予硕士学位,按硕士毕业生就业;③对劝其退学者,按肄业处理。
六、考核时间安排
鼓励各学院集中进行中期考核,本次研究生中期考核于2025年春季学期结束前完成。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考核者须提前提出书面申请,经导师和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后延后实施。
其他要求按《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桂理工研[2017]13号)文件执行。
研究生院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