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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秋季学期开学初教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30  发布作者:培养学位科  点击数:

各学院:

为确保2024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现将研究生教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课安排

研究生按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课程表安排上课,任课教师进入系统查看教学任务、下载任课通知书和学生考勤表等,做好上课准备。

二、学生考勤

学生返校后,各学院要做好研究生考勤工作,各任课老师要求对上课学生进行考勤,在考勤表记录学生出勤情况,发现学生缺勤或其他异常情况的,及时报告学生所在学院和研究生院。

三、课程增选、退选办理

因选课人数不足无法开课或因个人培养计划调整,须改选2024年秋季学期课程的研究生,于98日前在系统我的培养计划页面申请改选,导师和学院在系统审核学生改选结果,已开课程不能退选。

四、课程成绩提交和教学材料归档

任课教师将2024年春季学期的课程授课计划、考勤表、考核试题、学生答卷、评分标准、课程教学总结、考试记录表、成绩单、平时成绩支撑材料等各1份装袋,于9月8日前交开课学院存档。

课程成绩由开课学院审核后,予以公布,研究生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查询课程成绩。教师个人不得向学生公布成绩。

课程成绩一经提交,不得更改。任课教师确有充分理由更改成绩的,应在提交成绩单后一个月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开课学院审核、研究生院审批后,方可变更。学生对成绩有异议者,可在课程开课学期的99日前(或成绩发布一周内),向课程开课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开课学院审核、研究生院审批后,研究生院与开课学院进行核查。超出成绩核查时效的,不予核查。

五、补考安排

2024年春季课程缓考或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可以参加一次补考,补考安排在9月份进行。一门课程在校期间只能参加一次补考,具体补考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研究生院

2024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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