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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春季学期研究生专业课程教材征订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09  发布作者:培养学位科  点击数:

各学院教师和研究生:

2023年春季研究生专业课程教材的征订工作已经开始,专业课程教材征订由各学院组织。现将具体事宜说明如下:

一、教材选用要求

(一) 选用教材时,须遵照《桂林理工大学教材工作管理办法》(桂理工教〔20172号)中选用原则进行选用,并确保所选用的教材不存在涉及意识形态、政治立场和民族宗教等方面的问题。

(二) 选用的教材应当符合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对课程的基本要求。教材选用计划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动。

(三)同一开课学院同一门课程,原则上应采用同一种教材。

(四)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在高校统一使用工作的有关精神,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应选用国家、省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或推荐的统编教材。经济、管理、法律、新闻、社会学、史学等相关课程,若有适合研究生课程的马工程重点教材,应选用马工程重点教材。

(五) 双语课程应择优选用双语教材。

(六) 以下教材需要进行教材适用性认定:自编教材、首次使用的新教材(或更替教材)、课程负责人提出替代优秀教材的教材、使用三届后的教材、境外原版教材(含教学参考资料) ,由选用教材的教师提出认定申请,教研室组织研讨,再经教学单位教材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后形成认定意见,在报审材料上签署意见。填写《教材适用性认定表》(附件1),20221216日前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学位科。

二、教师征订专业课教材办法

(一) 请需要征订教材的教师根据教材选用原则,选用教材,并将教材信息公布给本学院研究生。

(二)教材征订人将相关信息填入《教材订购表》(附件2),教材订购人、课程所属教研室主任或分管研究生教学工作副院长审核签字后,交到各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处,教学秘书在表格填入需要订购教材的研究生人数,并在1220日统一交到研究生院培养学位科。

(二)对需要进行教材适用性认定的教材,要严格按照教材适用性认定要求进行规范认定,由选用教材的教师提出认定申请,教研室组织研讨,再经教学单位教材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后形成认定意见,在《教材适用性认定表》签署意见,于20221220日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学位科。

(三)教材采取零库存管理模式,教师用书量除了本门课程教材外,原则上每门课程只能订购1本不超过100元的教学参考书,往年已订购过的教师用书,若任课教师不变,不再重复征订教师用书。

三、研究生征订专业课教材办法

本学院将专业课教材信息公布给本学院研究生后,研究生自愿报名征订教材,必修课建议研究生都能订购教材,选修课可根据自己选课情况决定。(注:研究生在选订教材之后,在无休学、退学、当兵服役、停课等特殊情况下,不予退书。)

任课教师或学院教学秘书统计需要征订教材的研究生名单,并将名单和人数填入《教材订购表》。

三、教材发放与领取时间

研究生用教材于下学期开学初,在研究生学院所在校区的教材服务部发放,由本学院研究生负责人收齐书费后,统一领取。具体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教师用教材可选择屏风或雁山校区教材服务部领取,请老师在教材订购单写明领教材的校区,教材到货后,研究生院将通知老师领取。(注意:雁山校区假期不值班,教材只能在开学后发放)。

其它有关教材征订事宜请联系培养学位科,联系人:李纪顺,联系电话:0773-2533495(雁山)或5893215(屏风);亦可联系学校教材服务部,联系人:唐秋玉,联系电话:18707737045

研究生院

202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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