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学位〔2020〕20号)文件要求,推进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分类培养,保障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时间,提升专业实践质量,对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和教学进程的优化要求如下。
一、优化原则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要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职业需求为目标,以综合素质培养、知识与能力的提高为核心,应主动适应国家和社会发展需要,加强本领域研究生素养和能力的培养。
应根据学科交叉发展趋势,开展课程体系各知识模块的优化以及教学内容更新,重视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突出案例分析和实践锻炼。应设置培养实践能力的实验、设计和调查等课程,鼓励学院、学科与行业产业共同开设实践课程。
二、优化内容
1. 课程进程
(1)公共课: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公共课程,第一外国语(第一学期)、政治理论课、基础数学课、工程类别学位课在第一学期完成授课。第一外国语(第二学期)在第二学期前八周全部完成授课。
(2)专业课:第二学期的专业课进程,可以在前八周或学期内完成,由学院根据各学科特点和培养需要而定。
2. 课程内容
学院对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课程设置、专业实践内容和专业实践方式进行相应调整,在课程内容、教学组织、教学方法等环节将“课程思政”元素融入到研究生的学习任务中,体现了学习评价方案中。
因课程调整,需要对培养方案相应内容进行修改的,由学院在培养方案中予以修订。
3. 实施时间
优化后的课程设置和进程安排从2022级开始执行。
三、工作要求和时间安排
1. 各学院对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课程的进程、学时、学分和内容的设置,必须符合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的要求。
2. 2022年5月27日前,学院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论证,优化课程设置方案。
3. 2022年6月10日前,学院将修改后的培养方案、《培养方案修改说明表》和《专家论证意见表》,交研究生院审核。
4. 2022年6月20日前,学院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培养方案管理页面,修改2022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中的相应内容,导出打印,学院分管副院长审核签字、学院盖章后,交研究生院备案。
联系人:培养学位科 李纪顺,电话:0773-5893215,2533495。
研究生院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