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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课程考核、毕业(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05  发布作者: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确保2022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课程考核、毕业(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培养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学院传达到相关教师和研究生,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课程考核安排

(一)对于考查类和开卷考试的课程,任课老师可以根据课程考核要求采用灵活可行的考查方式。若含有实验操作环节,研究生可返校后补做。

(二)对于闭卷考试课程,选课研究生均在校的,按正常考试时间考核。选课研究生若有部分因疫情影响,暂未能返校参加课程考试的,命题教师可准备两套难度相当的AB试卷,考试内容不应重复。按分类考核的方式,已返校研究生按原计划正常考试,未返校研究生在其返校后单独组织考试。

(三)考试纪律、组织要求、监考要求、考生注意事项与《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研究生课程考核工作的通知》(https://yjsy.glut.edu.cn/info/1023/2784.htm)的要求一致。

(四)因疫情影响未返校、因病无法按时参加考试的研究生,应在开考前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办理缓考手续。未申请缓考者,按缺考处理。系统申请缓考流程见附件1

    二、答辩安排

对于本学期已返校的毕业研究生原则上采用线下答辩方式进行,未返校的毕业生可向学院提出线上答辩申请。2022年春季学期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答辩有关事项,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后续发布的通知。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受疫情影响研究生的培养工作,及时掌握和关心研究生、课程的教学、考试和论文撰写情况,做好研究生的心理辅导。

各课程任课老师、研究生导师要详细掌握因疫情未能及时返校研究生的学习情况,加强对这部分研究生的学习辅导,增加对这部分研究生的关心。

受疫情影响的研究生应及时调整自己的学习、生活状态,克服困难,通过各种途径完成课程学习、论文撰写等工作,主动与老师、同学进行沟通、交流,解决学习中的困难,完成学习任务。

 

研究生院

202255


附件1:系统申请缓考流程

学生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课业——缓考申请页面申请缓考,填写具体缓考原因,学生提供相关证明(如行程码、健康码、疾病证明等)给任课老师和学生所在学院,并通知任课老师在系统教学管理——缓考申请审核页面审核,任课老师审核通过后,学生所在学院在教学管理——缓考申请审核页面审批,研究生院在系统审批,全部审批流程通过后,缓考手续办结。学生、任课教师、学生所在学院均可在系统查询审批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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