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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22  发布作者:培养学位科  点击数:

各学院:

2022年春季学期共19周(2022221日至202273日),各开课学院根据以下要求,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安排。

一、教学计划和课程安排

(一)制定教学计划和教学进程

各学院根据培养方案,在1227日前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制定课程教学进程,要求确定任课老师、开始周、结束周、周学时、考核要求、教室和分班要求。研究生课程排课原则上要求一次少于或等于四节,且要求是双数节次,以保证听课效果和提高教室利用效率

(二)编排课程表

研究生院于202217日前完成全校公共课课程表编排工作,各学院在2022121日前完成专业课课程表编排工作,学院利用研究生院分配的教室和学院自有的教室进行排课。对于教室资源不足无法安排的课程,可以暂时用系统中的临时教室安排。

编排课程表的同时,建议考虑课程考试时间,若能确定考试时间,可同时安排考试时间和地点。对于尚未能确定考试时间的课程,应最晚在考试前一周在系统安排考试时间和地点。

121日后,研究生院统一将安排在临时教室的课程改换到正式教室,并审核课程编排情况,发布课程表。

(三)任课教师和学生查看课程安排

课程安排完成后,任课教师在系统查询本人所授研究生课程的课程表,学生在系统查询本人课程表,如有错排、漏排等情况及时更改。

(四)课程调整

为保证教学计划的严肃性,凡列入计划的课程须按时开课,任课教师不能随意停开或更改开课学期和上课时间。对于因选课人数不足无法开出的课程,开课学院于1230日之前申请取消开课,并通知学生改选其他课程。

对于因特殊原因需要必须调整开课学期的课程,由开课学院向研究生院申请,在2022121日之前完成调整。

二、教材征订

    任课教师和研究生按《关于组织教师和学生征订2022春季学期教材的通知》要求完成教材征订工作。

研究生院

2021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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