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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春季学期研究生线上教学和日常学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12  发布作者:  点击数: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学校2022年春季学期学生延期返校及开学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精神,2022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推迟一周,调整为2月26日、27日(星期六、日)返校,教学安排按原计划进行,第一周(从2月21日至2月25日)采取线上教学,2月28日(星期一)开始线下上课,如有新变化另行通知,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 理论课程

(1)第一周课程全部开展线上教学,学生返校后,理论课程原则上转入线下教学,线上+线下授课总学时、学分、教学内容、教学进程与原课程大纲一致。第一周课程安排见附件1

(2)为确保学生线上课程学习时间不冲突,线上授课时间按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课表进行,若有调整和变更须按照线下课程调课相关规定在系统进行调课申请,并及时通知学生。

(3)教学设计要围绕课程教学要求,合理调整课程教学计划,合理规划课程线上(返校前)、线下(返校后)讲授的教学内容和学时分配,科学制定考核方案,做到教学内容不缩水、教学标准不打折、教学质量不降低。

(4)主讲教师须提前建立研究生的课程班QQ群,学院专人负责通知研究生进QQ群,并提供班级学习委员、班长或选课研究生联系人的联系方式给主讲教师,以便开展学习辅导和答疑等教学工作。

(5)可以以下几种线上教学模式:
      模式1:QQ平台+PPT录播或直播授课方式
      模式2:钉钉方式

   模式3:其它模式

 因网速限制,谨慎使用直播形式并做好预案。

(6)教学资料上传要求:主讲老师须将课程教学大纲、教案、授课计划、PPT课件、教学视频或音频、作业等在线教学必需的学习资源上传至研究生课程群及所采用的线上教学平台,确保研究生了解教学目标、授课进度、考核要求等。教师要确保上传的教学资料无意识形态问题,无知识产权纠纷,无危害国家安全、涉密及其他不适宜网络公开传播的内容。

(7)教学过程要求:应提前告知研究生上课的授课内容、重点难点等,适当布置自学任务。应合理使用教学方式、科学分配授课时间,及时跟踪学生的学习进度,关注学生的学习情况。

(8)教师严格课程成绩考核,通过线上工具开展作业测验、课堂讨论等教学活动,形成详细的过程性教学、学习、考核记录,作为教学检查佐证材料。

(9)学校将安排线上教学督导,请主讲老师协助配合线上督导工作。

(10)工作进度安排表


完成时间

工作任务

备注

2月16日前

1. 主讲教师组建课程QQ群。

2. 主讲教师向学院提交理论课程线上教学信息表(附件2)。


开课学院汇总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85541552@qq.com

2月18日前

1. 学院安排专人协助主讲教师联系选课研究生加入各课程QQ群。

2. 学院提供班级学习委员、班长或选课研究生联系人的联系方式给主讲教师。

学生所属学院指定专人负责。

2月20日前

1. 主讲教师利用QQ群及时告知学生相关登录、选课、学习使用流程,上传必要的教学资料。

2. 教师、研究生熟悉所选用的平台与课程资源使用方法,确保线上教学顺利进行。


2月21日起

    按课表开展线上教学


学生返校后

1. 主讲教师对线上教学内容进行回顾性辅导、答疑,进行适当考核,确保教学质量。

2. 转入正常教学。


(11)组织管理与保障

研究生院牵头成立研究生教学指导小组和质量监控与保障工作小组,由研究生院人员和有线上教学经验、技术支撑的老师组成,指导和督导线上教学工作。

各学院(部)成立线上教学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具体教学组织工作,及时向学生发布课程教学安排,保障线上教学工作平稳开展。要求研究生关注学校、学院、班级和课程群等各项通知,对于少数无法参加在线学习的研究生,学院应及时与研究生沟通、协助解决研究生实际困难。各学院(部)作为责任主体开展本单位网上课程建设、质量监控与线上教学组织管理工作,确保意识形态安全,对教师线上教学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和解决。

2. 实验实践活动

正式开学前,暂停研究生的各类实验实践、野外调查和出差;各学院和研究生导师暂停组织研究生在校外企事业单位或研究生培养基地等参与各种实习实践活动;各学院、导师应根据疫情发展情况,重新制定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实践计划;已办理请假手续并在外单位实践和实习的研究生,须按属地要求配合做好防疫工作。各学院、导师务必协调实习实践单位切实做好研究生安全防护工作,并安排专人加强日常管理和预防教育。

3. 研究生日常学习

研究生导师要合理安排指导研究生(各年级的硕士生和博士生)的文献检索、数据分析、成果整理和论文撰写等线上研究模式,提出任务要求和进度安排;研究生应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与导师通过电话、网络平台等方式进行沟通,促进学习的有序进行。

研究生返校之后,导师可酌情调整指导方式。对因在疫情防控重点地区而无法按时返校的研究生,导师仍需采取线上远程指导,并予以更多的关心和指导。

4. 研究生毕业及学位授予

学校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要求不降低,论文重合率检测、论文送审、论文答辩等按学校规定执行,相关工作的具体操作办法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后续通知。

在按学校规定时间返校前,拟毕业研究生应在所在地认真撰写毕业论文,充分利用电话、网络平台等方式与导师加强沟通,按导师要求修改论文。导师同时也要加强与毕业生的交流,关注学位论文进展情况并及时给予指导,把好学位论文质量关,全面保证学位论文质量。如遇特殊情况,及时与研究生院沟通。

根据疫情形势发展,相关工作要求若有调整时,另行通知。

5. 研究生院相关工作联系人

线上教学安排和技术服务:李纪顺(电话:5893215,qq:285541552)

线上教学督导安排:杨百陵(电话:5893215,qq:87127128)

课程安排及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资格审核:李纪顺

实验实践活动及博士研究生毕业学位资格审核:杨百陵

论文检测及送审:闭建红、刘雨鑫(电话:2533495,qq:350647173,449388783)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课程教学可采取在线授课方式或根据疫情情况调整集中授课时间,实验实践、日常学习、毕业和学位授予等参照全日制研究生的执行。



研究生院

  2022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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