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做好我校2023年博士学位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的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时间:我校暂定6月下旬-7月初寄发录取通知书。
二、发放方式
录取通知书的发放方式分为本人领取、委托代领和EMS邮寄等方式。
三、核对录取通知书邮寄信息
1.考生可自行登录我校研究生院主页上的“研究生招生考试服务系统”(网址:http://yzw.glut.edu.cn/),点击“博士研究生登录”,考试名称选择本人参加的相应考试方式,输入本人相关信息后登录系统。点击“博士录取通知书地址确认”,确认或修改本人的“通知书邮寄地址”。
2.本人领取或委托代领的,请将“通知书邮寄地址”修改为“在雁山校区研招办本人领取(或委托代领)”或者“在屏风校区研招办本人领取(或委托代领)”。
雁山校区研招办地址:行知楼B座602(东)室;
屏风校区研招办地址:体育馆附楼5楼501室。
3.需要通过EMS邮寄的,请确认通知书邮寄地址、邮编、收件人姓名、移动电话号码等信息是否正确。如需修改,可直接修改后确认保存。
4.信息核对截止时间:2023年6月13日17点前,逾期不再接受信息修改申请。逾期未核对或未修改信息者,按考生在研招网报名时填报的相关信息邮寄。
5.录取通知书邮寄后,考生可登录“研究生招生考试服务系统”自行查询本人录取通知书邮寄单号。
研究生院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