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管理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招生管理 >> 博士招生 >> 正文

关于开展2023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5  发布作者:研究生院  点击数:


根据《桂林理工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桂理工研〔20221号)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指导思想,鼓励和选拔优秀硕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硕博连读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是本校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博士招生专业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恪守学术诚信,无学术不端行为。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健委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

4.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

(二)其他条件

1二年级硕士研究生的学术成果须符合以下任意一项:

1)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在《桂林理工大学科研业绩分类评价办法(试行)》(桂理工科〔20221号,以下简称《科研业绩评价办法》)确定的期刊发表或正式接收论文1及以上;

2)以第一发明人(或导师为第一发明人,本人为第二发明人)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件及以上;

3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等额内完成人或厅局级科研奖励且本人排名前三名;

4)招生学院规定的不低于上述条件的其他学术成果。

2三年级硕士研究生的学术成果须符合以下任意一项:

1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在《科研业绩评价办法》确定的期刊发表或正式接收论文2篇及以上;

2以第一发明人(或导师为第一发明人,本人为第二发明人)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2件及以上;

3符合上述要求的学术论文和授权发明专利合计2项及以上;

4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等额内完成人;

5招生学院规定的不低于上述条件的其他学术成果。

3英语水平须符合以下任意一项:

1全国大学英语四级(CET-4考试成绩480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CET-6)考试成绩≥425分;

2)托福(TOEFL)考试成绩≥80分;

3)雅思(IELTS)考试成绩≥6.0分;

4GRE考试成绩≥280分;

5)全国外语水平考试(PETS-5)考试成绩≥60分。

6对于科研能力特别突出的,招生学院对其能力综合评价后,报请研究生院批准可适当放宽英语条件。

4须经本人的硕士生导师推荐和报考的博士生导师同意。

5超过规定学制年限仍未毕业的不得报考。

6.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

7只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四、报名及选拔程序

符合以上条件且有意向申请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的考生,请按以下要求完成报名和选拔工作。

(一)327-47日,考生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报名流程参照普通招考),网报成功后打印系统生成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一式两份,递交至招生学院。

(二)414日前,将以下材料按罗列顺序整理好,提交一份到招生学院:

1《桂林理工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附件1);

2居民身份证(交复印件);

3专家推荐表2(附2交原件);

4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交原件,加盖成绩管理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英语水平证明(交复印件);

6论文、科研项目、科技成果奖及发明专利(交复印件)。

7.如申请者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须经原定向单位同意。

(三)414日前,学院将本专业《2023年硕博连读博士招生工作小组名单及安排表》及制订的选拔方案和实施细则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将选拔方案和实施细则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四)421,学院组织专家审核认定考生的报名申请材料,并在学院网站公布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并将名单和考生《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一份)报研究生院。

(五)55日前,学院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组织选拔考核,将本专业《2023年硕博连读博士招生拟录取名单》提交至研究生院,经学校审议通过后,体检合格,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拟录取名单。

五、其他事项

(一)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硕士研究生,在未办理博士入学手续之前,若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将取消其攻读博士学位的资格。

(二)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硕士研究生,即可开始在博士生导师指导下从事科研活动。

(三)对于取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研究生,硕士阶段学校不列入就业计划。

(四)博士研究生的学制和学习年限以《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桂理工研〔20212号)规定为准。

(五)获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在硕博连读选拔过程中使用过的学术成果(以申请表中填写的为准),不得再用于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期间的奖学金评定、毕业和申请学位资格审核等。

 

研究生院

2023325




单位代码:10596 地址:桂林市建干路12号 邮箱:yjsb@gl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