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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工作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16  发布作者: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2025年二级学院考核工作的整体部署,现将2025年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工作考核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及形式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工作考核内容包括学科建设、研究生培养、学位、导师管理工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加分项、减分项等方面。

各二级学院根据《桂林理工大学二级学院学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工作考核指标体系》(见附件2)进行自评打分,形成自评报告见附件1和部分佐证材料报研究生院(学科办)、研工部。由研究生院(学科办)、研工部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工作考核小组,负责研究处理和决定考核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对自评结果进行核查考评,总分100分,附加奖惩事项满分10分(加分项、减分项最高不超过10分)。  

二、考核时间安排

1. 各二级学院请于20251224周三)前将纸质版自评报告自评表交至研究生院(雁山校区行知楼B606,屏风校区教八楼8411),电子版自评报告、自评表、支撑材料(需提供材料的见附件1备注栏,每个指标体系支撑材料分为子文件夹再汇总到总文件夹子文件夹命名为:一级考核指标名称+二级考核指标名称+支撑材料总文件夹命名为:XX学院2025年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工作考核指标体系支撑材料发至研究生院(学科办)邮箱:yjsb@glut.edu.cn

2.20251225-31日,研究生院(学科办)、研工部组织考核测评、汇总、复核工作。

3. 202612,研究生院(学科办)、研工部将各二级学院2025年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工作考核结果提交人事处,后续再上报学校研究确认。

4.由于客观原因,在考核时间范围内,无法计算为各教学单位当年度工作量的业绩成果,原则上可用于下一年度的单位考核和个人奖励发放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学科办)雯雯老师联系电话:8983127(雁山)、5891722(屏风)研工部王洪让老师,联系电话:2679653(雁山)、2673225(屏风)。


附件:1.学院2025年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工作考核自评报告

2.桂林理工大学二级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3.学术论文、艺术作品、知识产权授权、学术著作计分标准


                      研究生院(学科办)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5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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