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2025年二级学院考核工作的整体部署,现将2025年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工作考核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及形式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工作考核内容包括学科建设、研究生培养、学位、导师管理工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加分项、减分项等方面。
各二级学院根据《桂林理工大学二级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工作考核指标体系》(见附件2)进行自评打分,形成自评报告(见附件1)和部分佐证材料报研究生院(学科办)、研工部。由研究生院(学科办)、研工部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工作考核小组,负责研究处理和决定考核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对自评结果进行核查考评,总分100分,附加奖惩事项满分10分(加分项、减分项最高不超过10分)。
二、考核时间安排
1. 各二级学院请于2025年12月24日(周三)前将纸质版自评报告、自评表交至研究生院(雁山校区行知楼B606,屏风校区教八楼8411),电子版自评报告、自评表、支撑材料(需提供材料的见附件1备注栏,每个指标体系支撑材料分为子文件夹再汇总到总文件夹,子文件夹命名为:一级考核指标名称+二级考核指标名称+支撑材料,总文件夹命名为:XX学院2025年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工作考核指标体系支撑材料)发至研究生院(学科办)邮箱:yjsb@glut.edu.cn。
2.2025年12月25日-31日,研究生院(学科办)、研工部组织考核测评、汇总、复核工作。
3. 2026年1月2日前,研究生院(学科办)、研工部将各二级学院2025年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工作考核结果提交人事处,后续再上报学校研究确认。
4.由于客观原因,在考核时间范围内,无法计算为各教学单位当年度工作量的业绩成果,原则上可用于下一年度的单位考核和个人奖励发放。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学科办)张雯雯老师,联系电话:8983127(雁山)、5891722(屏风);研工部王洪让老师,联系电话:2679653(雁山)、2673225(屏风)。
附件:1.学院2025年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工作考核自评报告
2.桂林理工大学二级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3.学术论文、艺术作品、知识产权授权、学术著作计分标准
研究生院(学科办)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