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5 年广西高等教育(研究生)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工作的通知》(教研〔2025〕3 号)和学校《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高等教育(研究生)校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院推荐、资格审查、专家评审,评出校级研究生教学成果等次特等等次 2项、一等等次5项,拟上报学校研究,推荐7项申报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
现对上述评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时间从 2025 年6月26日起至6月30日止。如对上述评定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于 6月30日前向研究生院或纪委反映,不署真名的,不予受理。研究生院电话:5891722、8983127;纪委电话:8989709。
附件:2025年高等教育(研究生)校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结果暨拟推荐申报自治区级高等教育(研究生)教学成果等次名单一览表
研究生院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