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推荐申报2025年华南理工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遴选的导师要有利于导师队伍建设和学科专业建设,有利于培养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所需要的高层次专门人才,有利于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
2.遴选的导师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国家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以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为己任,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高尚的学术道德、严谨的治学态度,能严格遵守学术规范,认真履行导师职责。
3.本次遴选申报学科应为我校已批准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附件1),已批准的一级学科授权点按照一级学科申报,无一级学科授权点而批准有二级学科授权点的按照二级学科申报。
4.本次遴选坚持分类原则,做好学术型博士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学术型博导”)的遴选和聘任工作。应充分发挥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以下简称“分会”)和的主体作用,坚持校院二级管理原则,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二、学术学位博导申报条件
(一)申报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国家有关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以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为己任,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严谨的治学态度;
(2)在教学科研岗位任正高级职称,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1970年7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
(3)在学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专业内,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工作经验,能及时掌握本学科的前沿领域及发展趋势,并有系统的前沿性研究和突出的研究成果。所从事的研究方向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实际应用价值,有足以保证研究生进行课题研究的经费及必要条件(包括实验场地、仪器设备、学术梯队等);
(4)能胜任研究生课程教学和论文指导工作。主讲过研究生课程,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具有培养硕士研究生经历(以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为准)。
2.科研成果、项目及经费要求
申请人近五年(2020年4月30日—2025年4月30日,申报学科所在分会有特殊要求的以分会要求为准)获得的科研学术成果、科研项目和经费等达到申报学科所在分会对本学科学术学位博导遴选条件的要求(附件2)。
3.破格遴选申报条件
学校鼓励和支持成果特别突出的教学科研岗位的优秀青年副教授申请学术学位博导。申请人须具有培养硕士研究生经历(以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为准),获得的科研成果、项目及经费等应达到申报学科所在分会对本学科破格遴选学术学位博导的条件要求。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填报材料:申请人对照申报学科所在院系的学术型博导遴选条件,填写“ 华南理工大学新增学术学位博士生指导教师申请表(2025)”(附件5-1),并将该表及对应的科研成果及其它证明纸质材料(包括:博士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论文及检索证明、著作、专利、获奖证书、科研项目及经费、研究生指导证明、课程证明等)一式一份交至申报院(系)。扫描电子版需生成一个PDF文件(含申请表和证明材料),文件以“申请专业—申请人姓名”命名,如:资源与环境—张XX。
2.院系审核:由申报院系根据相关学术型博导遴选条件进行审核(包括博士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论文及检索证明、著作、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科研项目及经费、研究生指导证明、课程证明等),确定本院系符合申报条件的推荐人选,院系填写“学术学位博士生指导教师申请审核情况一览表(2025)”(附件6-1)。
3. 请各学院于2025年6月1日12:00前将“学术学位博士生指导教师申请审核情况一览表(2025)”及符合资格人选的全套(申请表和支撑材料)申请纸质材料及扫描材料统一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学位科(邮箱:449388783@qq.com)),经研究生院复核材料后推荐。
4.华南理工大学按流程进行遴选。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 0773-2533495
研究生院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