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桂学位〔2014]18号)(附件1) 的要求,请2023年及以前立项的广西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负责人做好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本次结题的范围为2023年及以前立项且未结题的广西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
二、截止时间
请2023年及以前立项的项目负责人于2025年5月6日下午18:00前提交电子版结题材料至研究生院指定邮箱审核,逾期不予受理。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为自治区级教改项目,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由项目负责人通过广西高校科研管理和服务云平台提交材料(系统开放具体时间等教育厅的通知,预计5月上旬),学校审核后推送至教育厅组织评审认定。
三、材料提交要求
课题负责人准备以下材料:
1.《广西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结题报告书》(附件2)。
2.《广西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结题情况汇总表》(附件3)。
3.相关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专著、教材、论文、研究报告等,需要提供封面、目录页、版权页,如成果为论文或研究报告,还需提供全文,请将相关成果生成一个PDF版本文件。
以上3项材料(其中1.2项要求为word版本)打包后,命名为“立项年份+姓名+项目名称”,发送至邮箱:449388783@qq.com。不另外提交纸质材料。
四、注意事项
(一)系统填报
结题材料审核通过的项目负责人请在“广西高校科研管理和服务云平台”完成填报,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结题申请系统操作说明见附件4。
项目负责人在系统提交的《广西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结题报告书》须盖学校公章,其中《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资助经费决算表》请填写区教育厅拨入资助经费和学院配套经费各15000元,合计30000元。并填写学校评审意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管理办法,该项目按期进行,并取得了预期成果,同意申请结题。
(二)成果标注
专著、论文、研究报告等研究成果必须在显著位置标注“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英译写法统一为“Innovation Project of Guangxi Graduate Education”。未标注“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材料,不能作为结题材料使用。
请各项目组安排一名成员负责系统填报,负责填报人员请加入QQ群(群号:979464041),填报中遇到问题的,可在群内沟通。其它未尽事宜,请联系刘老师、闭老师,电话:0773-2533495。
研究生院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