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按照《自治区学位委员会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桂学位〔2021〕2号)的文件精神,学校应在每年的2月底前向自治区学位办报送《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为高质量完成年度报告的编写工作,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仔细审校,确保上报数据准确规范。
一、编写对象
学校所有正在招生的学位授权点。
二、时间范围
2024年全年。
三、报告内容
1.建议参考周期性合格评估《抽评要素》进行编写。
2.有多个学院共同招生培养的学位点,由牵头学院负责组织编写,各协助学院务必主动联系牵头学院并提供本学院在该学位点的数据信息,确保学位点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学位点及牵头学院见附表。
3.如需前3年的年度报告模板,可以联系研究生院 学科建设办公室蒋老师。
四、报告提交
请于2025年1月17日前将学位点建设年度报告(word版和PDF版,封面扫描件须有一审:报告撰写人、二审:分管副院长、三审:院长的“三审三校”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发送到指定邮箱:xkb@glut.edu.cn。邮件按照“XXX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的格式命名,提交时间以指定邮箱实际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不接收其它方式提交。
五、其他
未尽之处,可咨询研究生院 学科建设办公室蒋老师(雁山校区行知楼B606办公室,8983127;屏风校区教八楼8411办公室,5891722)。
研究生院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5年1月6日
附表: 学位点及牵头学院一览表
序号 |
学位点名称 |
牵头学院 |
1 |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
地球学院 |
2 |
地质学 |
地球学院 |
3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环境学院 |
4 |
水利工程 |
环境学院 |
5 |
资源与环境 |
环境学院 |
6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材料学院 |
7 |
冶金工程 |
材料学院 |
8 |
材料与化工 |
材料学院 |
9 |
化学 |
化生学院 |
10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化生学院 |
11 |
生物与医药 |
化生学院 |
12 |
土木工程 |
土木学院 |
13 |
土木水利 |
土木学院 |
14 |
测绘科学与技术 |
测绘学院 |
15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计算机学院 |
16 |
软件工程 |
计算机学院 |
17 |
电子信息 |
计算机学院 |
18 |
机械工程 |
机控学院 |
19 |
机械 |
机控学院 |
20 |
物理学 |
物电学院 |
21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马院 |
22 |
应用经济学 |
商学院 |
23 |
工商管理学 |
商学院 |
24 |
工商管理 |
商学院 |
25 |
会计 |
商学院 |
26 |
公共管理 |
公管学院 |
27 |
城乡规划学 |
旅游学院 |
28 |
风景园林 |
旅游学院 |
29 |
旅游管理 |
旅游学院 |
30 |
设计学 |
艺术学院 |
31 |
设计 |
艺术学院 |
32 |
外国语言文学 |
外语学院 |
33 |
翻译 |
外语学院 |
34 |
统计学 |
数统学院 |
35 |
应用统计 |
数统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