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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28  发布作者:培养学位科  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各有关部门:

    为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完善研究生课程体系,深入推进研究生分类培养,有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实施办法》、《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课程思政建设与管理办法》的要求和我校卓越工程师创新研究院建设目标要求,现开展2024年研究生课程建设申报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建设类型

本次申报的研究生课程建设类型包括课程思政示范课、产教融合优质课程、科教融合优质课程、卓越工程师核心课程、课程教材。

二、课程建设项目主要内容和目标

课程思政示范课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深入挖掘研究生课程中蕴含的思政资源,推动专业教育与思政教育紧密融合,充分发挥课程建设主战场、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产教融合优质课程

产教融合优质课程建设应坚持产业需求导向与教学目标导向相统一,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推进行业龙头企业参与专业课程建设,推进专业课程教学紧贴技术进步和企业生产实际需求。

建设要求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将行业、职业标准融入课程内容,以企业真实工作任务为主线,校企共同确定教学内容,校企共同实施教学过程、共同评价课程教学效果,使课程的教学内容与职业岗位需求零距离对接;(2)企业参与教学全过程,课程教学的场所校企互补,工学交替,校内实训与校外实训相结合;(3)融入职业技能考核,实行以过程考核为主的考核模式。校企共同制定考核标准,课程考核由校内教师及企业指导教师共同完成。

产教融合优质课程的教学团队应由教学能力强的校内教师和实践经验丰富的行业专家共同组建,共同参与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的制定、课程知识体系框架的构建,教学案例开发、授课、实践、考核等教学活动。

(三)科教融合优质课程

科教融合优质课程建设应把学科前沿技术、优质科研资源转化为育人资源和优势,把科研设施转化为教学创新平台,把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使师生在共同探索、整合、应用、传播知识的过程中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真正实现研究性教学、探索式学习。

科教融合优质课程的教学团队应由教学能力强的校内教师和经验丰富的校外专家(包括科研院所、行业等)共同组建,共同参与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的制定、课程知识体系框架的构建,教学案例开发、授课、考核等教学活动。

(四)卓越工程师核心课程

此类课程围绕2024年我校卓越工程师创新研究院建设目标开展立项,其中地球、环境、土木、材料、测绘、化学学院,根据2024年卓越工程师创新研究院建设任务目标至少申报1-2项。

课程应以国家、地方战略和行业发展需求为导向,以专业理论、先进技术、行业规范和工程经验有机深度融合为建设路径,突出体现课程内容的先进性、工程性、交叉性和挑战性,着重培养卓越工程师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工程能力和职业发展能力等综合素质。

卓越工程师核心课程可依托自治区级、校级、学院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联合企业、行业、产业,共同申报。

(五)研究生课程教材

研究生课程教材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应建设有较好的课程资源,包括教学大纲、教案、讲义或教材初稿、多媒体课件等,内容应体现先进性、严谨性和适用性,并优先选为该门课程教材。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的课程应已列入2023级或拟列入2024级研究生培养方案。重点支持研究生核心课程及相关教材(参照《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基础性、专业性、通用性课程及其配套教材、国家关键领域、国家重点支持学科、交叉学科教材以及反映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成果、课程思政建设成果和体现学科专业优势的系列课程及教材。

(二)本次申报的所有课程负责人要求是我校在职教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素养,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承担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具有一定的教学实践或教学研究与改革经验。

(三)产教融合优质课程、科教融合优质课程、卓越工程师核心课程除满足以上(一)、(二)条的要求外,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1. 合作单位要求

合作单位应为政府、企业、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或国内大型企业,与学位点有较好的前期合作基础,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在相关行业领域具有显著特色和一定的代表性;(2)具有一定数量并符合聘任条件的产业、行业、科研院所导师,能够满足开展研究生联合教学需要;(3)具备开展研究生联合教学所需的场地等条件。

2. 课程授课教师要求

课程的校内教师应熟悉研究生培养规律,具有较丰富的研究生培养经验。联合培养单位授课教师应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和高级职称,或为单位中高层管理人员。

(四)研究生课程教材编写人员(含主编和参编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没有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2. 学术功底扎实,学术水平高,学风严谨,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熟悉高等教育教学实际,了解人才培养规律。了解教材编写工作,文字表达能力强。有丰富的教学、科研经验,新兴学科、紧缺专业可适当放宽要求。

3. 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形象和师德师风。

4. 有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教材编写修订工作。

研究生课程教材编写实行主编负责制,主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 坚持正确的学术导向,政治敏锐性强,能够辨别并抵制各种错误政治观点和思潮,自觉运用中国特色话语体系。

2. 在本学科有深入研究和较高造诣,或是全国知名专家、学术领军人物,在相关教材或学科教学方面取得有影响的研究成果,熟悉教材编写工作,有丰富的教材编写经验。

    (五)鼓励以团队形式申报,鼓励多单位协作和学科交叉,每人只能主持申报1门课程。曾获学校立项的课程,不再重复立项。

四、课程建设管理

(一)课程建设数量和经费

各类型课程和教材建设数量由各学院按照学科建设需要进行遴选建设,建设经费从学科建设经费中统筹保障。

(二)建设要求

1. 课程及教材建设实行负责人制度,课程负责人负责课程建设的具体实施,课程负责人所在学院负责课程建设的过程管理和督导。建设期满,由学院组织验收,并将验收情况上报研究生院备案。

建设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形式:教学大纲、教学设计、课件、教学计划、必要的教学案例、研究生以及相关教师的评价意见等。核心考核指标如下:1所有课程建设期内完成一套课程教学大纲、一套教学设计、一套课件,45分钟的课程教学视频及一套课程考核方案。2研究生课程教材建设期内完成教材内容编写,达到出版的质量要求。

2. 建设周期为2年,建设经费的使用须符合学校财务制度相关规定。

3. 对完成建设计划,取得良好建设成效的课程和教材,优先推荐申报区级及以上课程评选和教学成果奖申报。

五、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课程负责人向学院提交《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课程教材建设立项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学院评审。630日前,学院进行初选,严格把关,评审,择优确定拟立项课程及教材,并将《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课程教材建设立项申报书》和《2024年桂林理工大学各学院研究生课程立项建设项目汇总表》(一式1份)交研究生院备案。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285541552@qq.com。备案后,各学院按建设进度要求完成课程建设任务。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773-25334950773-589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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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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