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印发的《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学位〔2020〕26号)文件精神,按照上级部门关于开展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相关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学位授权点发展实际,自2023年起学校全部学位授权点均需编制《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
《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直接反映各学位授权点年度建设情况,是学位点周期性合格评估、专项核验等各类评估考核中重要的数据来源和支撑,按照上级部门要求需按年度在学校门户网站予以公布。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成立工作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组织人员认真撰写《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确保内容符合实际、数据真实准确。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于2024年1月5日前将2023年度《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电子版(word和pdf版本)以“XXXX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为邮件名发送至电子邮箱:yjsb@glut.edu.cn。纸质版1份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公章报送至研究生院备存。
研究生院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