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2023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进度安排,现开展我校学生贷款信息、学费缓交信息统计工作。请各学院按照此通知要求做好相应的统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工作要求
1.对于已经成功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请各学院通知这部分学生将助学贷款回执校验码上交学院,由学院将贷款回执校验码统一填入表1内。同时,请各学院核实表1内学生的学制信息,通知学制信息填写有误的学生尽快联系当地资助管理中心修改,以免影响毕业还贷。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已经将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的贷款信息与全校学生的学籍信息进行初步匹配。此类学生在表格内直接填写好贷款回执验证码。对于没有匹配成功,但是实际有贷款的学生,请学院直接在表格内增加填写学生信息并标红显示。学号等个人信息有误的请在表中补充修改并标红显示。
注意:
1.对于非国家开发银行的贷款学生(山西、江西、四川、福建、河北、黑龙江、内蒙古等省份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请各学院将此类学生的信息收集统计后,录入表2内。
2.对于既没有办理贷款又因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暂时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学院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此类学生的真实家庭情况,了解真实原因。核实无误后,将此类学生的信息录入表3,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向财务处做学费缓交申请。
3.2023年及以前年度退役复学学生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向财务处做学费缓交申请,请学院将此类学生的信息收集统计后录入表4。
二、统计报送及其他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尽快完成学生贷款回执码收集和学费缓交信息统计工作。于9月18日(星期一)下午下班前以“XX学院+贷款信息、学费缓交信息统计表”命名发送至邮箱guigongyangong@163.com。首贷学生以及个别现场办理续贷学生的纸质贷款受理证明应全部收齐,并按照统计表顺序排序,在左上角标注序号,暂时留存本学院备查。
2.根据政策要求,休退学学生停止发放贷款,如有此类学生请做好备注,无需再提交回执码,学校将统一做谢绝贷款申请。
3.如学校反馈的表1数据有遗漏,请各学院将学生信息添加到表内,并备注为新增或从XX学院转入。表内如果有非本学院的学生,直接删除即可。如有其余特殊情况,请在备注栏内做好备注并标红显示。
4.学院在做好匹配统计工作后,可只保留表1内本学院的最终数据,其余学院数据可直接删除。
5.对于回执遗失的,可通知学生咨询当地资助管理中心补办。补办好以后将回执校验码提供给学院录入表格即可。
6.此项工作关系到学生正常注册、选课,请各学院务必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学生信息统计汇总工作,按时报送。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