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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1年立项的研究生创新项目开展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05  发布作者: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项目(课题)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对立项项目及课题的管理,确保研究取得成效,提高结题率,决定对2021年立项的研究生创新项目(博士硕士创新项目、研究生教改项目与研究生学术论坛项目)开展中期检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1年立项的还未结题的研究生创新项目(含博士生创新项目、硕士生创新项目、研究生教改项目、研究生学术论坛项目),统筹(学校资助经费)与自筹经费项目均在检查范围。

2021年立项但在今年620日前准备提交结题材料的项目不用提交《中期检查表》(附件1)。

2021年立项研究生创新项目名单请查阅《自治区学位委员会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2021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通知》(附件2)。

二、提交材料

项目或课题负责人填写《中期检查表》,需提交一份纸质文档材料到研究生院。同时将命名为 “负责人姓名+项目编号”的电子文档中期检查表发送至邮箱397441647@qq.com

检查表提交截止时间为531日,逾期未交的将影响项目经费划拨和使用。

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曾老师,电话: 0773-58931852679653;地址:屏风校区体育馆副楼501室、雁山校区行知楼B601(西)室。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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