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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0-09  发布作者:jf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和教育厅下发的《关于申报2014年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通知》(桂学位〔2013〕34号)文件要求,2014年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开始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一)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

申请项目者必须是一年级或二年级的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其中二年级只限3年学制的学术型研究生申报,能够在学位授予之前结题。2013年前获得过该类项目者,此次不得申报,原则上允许研究生结合自己的学位论文选题申报创新项目,申请者须填写《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申请表》,可由多人以课题组的形式申请一个项目,但最多不能超过5人。我校限报自然科学类5项,人文社科类3项。今年每个学院限报1项,先交电子文档,待学校组织评审确定正式申报后,再上报纸质申请书。

(二)研究生学术论坛

以学校研究生会为主进行申报并主办,申报研究生学术论坛须填写《研究生学术论坛申请表》,我校限报1项。

(三)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和发展专项课题研究

该课题属于自治区级教改课题,申报者以研究生指导教师和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为主,其他人员不在申报范围。2013年以前获得过该类课题的人员不再申报,2013年研究生教改项目我校限报4项。该课题研究时间为3年,于2016年12月份前结题。申报今年教育改革课题的内容应集中在研究生教育服务广西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广西高校研究生教育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广西研究生培养机制研究、广西研究生导师团队建设研究、在职研究生管理与质量保障研究、研究生教材改革与编著、研究生教学研究等。

 

二、时间进度

1.10月9日-10月23日,学院通知研究生和导师及研究生管理工作者进行自愿申报,

并组织对申请项目评审,将拟推荐项目名单在学院公告栏公示3天,确保公示无异议;

2.10月24日,上报申报书的电子档;

3.10月25日,组织专家评审;

4.10月26日-27日,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上报项目;

5.10月28日,将拟推荐项目上报自治区教育厅

三、相关要求

(一)各有关学院应组织人员对所有研究生创新计划申报项目进行院内评审,并严格按下达给各学院的项目推荐到研究生院,不得多推,同时需填写《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汇总表》

(二)获资助的项目发表论文、出版专著或申报有关科研成果时,均应标明“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资助项目”,其英文译名为:“Innovation Project of Guangxi Graduate Education”,如无标明,一律不能统计为创新计划项目的成果。

(三)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的结题工作由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除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以外的其他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的结题工作由承担高校自身完成,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将不定期进行检查。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后,获得推荐的项目,需将其纸质申报表一式2份及项目汇总表1份于10月25日前报研究生院412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文本申报材料,电子文档申请书一律以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

   联系人:曾小刚,联系电话:5893215,电子邮箱:397441647@qq.com。

 

下载:各类项目申报表.rar

 

 

                                                      研究生院

                                                    201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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