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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届预计毕业研究生相片采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1-25  发布作者:  点击数:

2014届预计毕业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新华社办公厅有关高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要求和广西教育厅《高等教育预计毕业生图像采集要求及注意事项》的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考试中心文件要求,我校将对2014届预计毕业研究生进行相片采集。此次采集的纸质照片将用于研究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制作,电子版用于毕业证、学位证的网上注册,两者要求完全一致,不得有误。此项工作关系毕业生的切身利益,请学生认真对待,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拍摄时间

2013年11月30日16:00-18:00

各学院拍摄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二、拍摄地点

屏风校区:南校区办公楼一楼大厅。

三、着装要求

 拍摄时,学生必须穿着得体,不要穿与肤色相近的黄色、淡绿色及与背景色相近的浅蓝色以及高领上衣;头发不遮挡眉毛及耳朵;不戴镜片反光较重的眼镜;不佩戴帽子、项链、耳坠等饰品;不化浓妆。(男生最好穿衬衣,打领带,外穿深色西服)

四、注意事项

1.核对拍摄信息。各学院于11月25日到研究生院领取《桂林理工大学2014届预计毕业研究生拍摄登记表》进行核对。延期毕业的学生已经拍摄过的不用再参加拍摄。个人基本信息极其重要,必须确保准确无误,学生本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及出生日期(与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一致)等信息,一是用于将来打印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二是用于上报教育部进行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数据上报到教育部后,学生各项信息均不允许更改,请同学们本着对自身负责的态度逐项认真核对,如有错、漏的信息,用红色笔直接在信息表上补齐、修改,确认无误后,在签名处签名确认。各学院于11月29日前将核对完的《桂林理工大学2014届预计毕业研究生拍摄登记表》交到到研究生院培养科(南校区办公楼4楼406),雁山校区的交到本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处再转交培养科。

2.现场拍摄人数多,为减少学生排队时间,请所有学生必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刷身份证能迅速找到学生本人信息),在安排拍摄的时间段提前10分钟到达拍摄地点等候。各学院指定一名负责人负责相片采集工作(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请教学秘书报到培养科),负责拍摄信息核对和现场组织同学按拍摄表顺序进行拍摄,如人员未齐,错过本学院的拍摄时间,必须等候其他学院拍摄结束后,才允许拍摄。

3.目前因各种原因未参加本次拍摄的同学可以到各地新华社进行补照。在广西分社拍摄的学生必须持《散拍登记表》(见本通知附件1,表格上有新华社广西分社的地址电话,学生下载打印填好表格后到培养科核对并加盖公章)。补拍时间为每年的4月1日-4月30日。本次拍摄不在校的同学建议到当地新华社参加拍摄,不要专程从外地赶回来拍摄,《全国各省市新华社通讯地址》(见附件2)。在外省拍摄的同学务必注意,拷贝回来的电子照片规格为:图片尺寸(像素):宽150、高210;大小:≤10K、格式:JPG;照片背景:单一蓝色。拷贝回来的照片不符合规格将无法进行学位证书注册,学校不接收不规范的照片。散拍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学生自己承担,散拍的图片易出现错漏现象,如造成数据丢失或影响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制作及电子注册等不良后果均由学生本人承担。

4.拍摄现场将下发的《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2014届预计毕业生拍摄顺序表》,各学院负责同学根据此表组织本学院学生按照拍摄顺序表进行拍照。

5.同等学力人员和在职工程硕士研究生准备在2014年申请硕士学位的,需要到本学院教学秘书老师处报名并填写《在职人员采集毕业照片信息表》(见附件3),各学院汇总后将该表于11月29日前交给培养科

 

五、拍摄费用

根据文件规定,每个学生需交拍摄费20元(包括两寸彩色相片八张以及一张面值30元的新华人才网会员卡)。新华人才网会员卡用途:学生可以网上查询、核对修改信息以及上传求职信息等供用人单位查询人才信息。各学院负责同学将拍摄费收齐后于11月30日在拍摄现场统一交给新华社图片社工作人员,并确认本学院拍摄名单,逾期不再办理。

附件1下载:附件1.doc

   附件2下载:附件2.xls

   附件3下载:附件3.xls

 

 

                                                   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2013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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