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导师、各位研究生同学:
夏季炎热天气来临,气温逐渐升高,是游泳安全事故的多发季节,我市漓江水域每年均会发生因下河游泳而溺水身亡的重大安全事故。为确保研究生人身安全,防患于未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大家珍惜生命,严格遵照执行。
1、请导师加强安全宣传和教育,严格管理,尤其是在科研中涉及到野外或涉水工作环节的导师;
2、集体活动必须按规定审批,任何个人或团体不得自行或组织学生到不具备正规运营资质的游泳场所游泳。
3、严禁个人私自下河游泳,若发现同学到不具备正规运营资质的游泳场所游泳,要及时制止并通知其导师、教学秘书或学院领导。
请相互转告。 研究生院
2014.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