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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届毕业研究生就业派遣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30  发布作者:研究生院  点击数:

各位2014届毕业研究生:

一、提交就业材料

已经签约的毕业生,请于6月10日前将就业材料提交到本学院研究生就业工作联系人,就业方式及提交就业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就业:一般提交学校发放的就业协议书,如用人单位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则提交劳动合同。协议书与劳动合同均不签订的,可以提交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非协议类就业登记表(广西高校毕业就业指导中心制表)

(2)升学读博:提交博士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通知书未到的先提交调档函

(3)考取公务员或选调生:提交相关录用材料复印件

(4)出国留学:提交相关留学材料

(5)自主创业:提交创业开办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报到证

《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是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普通全日制即统招生)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的凭证,也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时,须持《报到证》。学校相关部门依据《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档案投递、组织关系转移和户籍迁移等手续,就业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就业单位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相关工作手续。报到证是计算工龄的依据,是转正和干部身份的证明等。报到证单位主要开往去向有以下三种:

(1)工作单位

(2)生源地机构(一般为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人才中介机构(要与当地企业签约并要取得该人才中介机构的接收函,报到证方可打到人才中介机构)

学院统计录入毕业生就业派遣信息,研究生院就业办负责审核派遣方案并集中办理毕业生报到证,6月中旬集中办理一次,预计7月初还会集中办理一次。之后的由毕业生本人自行去南宁办理。

三、档案转递

(1)单位接收的:档案转递至用人单位

(2)单位不接收的:档案派回生源地或派往工作所在地的人才中介机构,如各地人才市场、人才交流中心等,但学生必须提供该人才中介机构同意托管的证明。

学院就业负责人根据毕业生就业材料统计好档案邮寄地址,研究生教务员与学工部门人员负责封装好毕业生档案,并根据就业方案中统计的毕业生档案接收地址寄送档案。

四、户口迁移

户口迁移去向主要有下列三种

(1)工作单位

(2)原籍(原籍指父母户口户籍所在地,俗称迁移回家)

(3)托管到人才中介机构

毕业生务必要明确对方单位(包括原籍地)能接收户口方能提供该迁移地址。学院统计好毕业生户籍迁移信息并汇总到研究生院,研究生院上报至学校保卫处户籍科,由户籍科联系辖区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五、党组织关系转接

党组织关系的转递工作由各学院党委负责完成

六、各部门负责人联系方式

地学院     3696926 莫长庆老师

环境学院   2536482 向彪老师

材料学院   5896435 杜锐老师

土建学院   5896372 黄道坤老师

测绘学院   5895911 3692328 夏勇超老师

管理学院   5892282 卓琳老师

  5893657 李进生老师(负责MBA)

信科学院   3698156 孙圣老师

机械学院   3693600 5891829 韩波老师

化生学院   2537744 饶筠筠老师

外语学院   3696612 钟立军老师

旅游学院   3696901 唐名丽老师

理学院     3656615 梁译匀老师

马克思学院 3698618 焦艳老师

艺术学院   3696928 宋海民老师

保卫处户籍科 5896173 陈老师 郑老师 唐老师

东江派出所 5805331 

研究生院   5893215   曾小刚老师

 

附件下载: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非协议类就业登记表.doc

附件下载:2014年回生源地派遣单位及地址.xls

 

 

                                                                                     研究生院

                                                                               201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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