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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缴纳2014~2015学年导师科研资助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18  发布作者:曾小刚  点击数:

各位研究生指导教师:

根据《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桂理工研【2014】15号)的文件精神,现将2014~2015学年(2014秋季与2015春季学期)导师科研资助金(以下简称“资助金”)缴纳工作通知如下:

一、缴纳对象

正在培养指导硕士研究生的指导教师(含外聘导师),包括研一、研二、研三学生。

二、缴纳标准

类别

标 准(元/生·年)

理工类硕士

1000元

其他类硕士

500元

博士

10000元

三、资金渠道

1、项目出资

资助金从导师科研经费中支出。按财务处规定,项目编号“001102”开头的为纵向项目,项目编号“001103”开头的为横向项目,这两类项目可用于科研资助金支出。

2、现金出资

无可支出项目的指导教师可用现金支付

3、特别规定

鼓励导师之间相互支持资助金。导师不能使用学校下拨的研究生培养费、各项事业经费及学院创收经费,按财务处规定,项目经费编号以“002”开头的为事业财政拨款,项目经费以“003”开头为学院创收项目,这两类项目均不可用于资助金。

四、缴纳步骤

1、项目出资:学院研究生秘书负责汇总导师项目编号及缴纳金额明细与总数,联系财务处将资金划转到学院科研资助金账户

2、现金出资:学院研究生秘书负责收集现金,并将现金联系财务处将现金存入本学院科研资助金账户

学院收齐各导师的资助金并缴纳到学院资助金账户后,再将一学年总额从学院资助金账户划转到研究生院资助金总账户。

 

五、时间安排

序 号

时 间

工作安排

1

11.18—12.03

各学院负责收取资金,联系财务划转

2

12.04—12.05

各学院科研资助金明细表(电子版、纸质版,纸质版需学院盖章)交研究生院

3

12.05—12.09

研究生院汇总整理

4

12.10—12.12

提交财务处发放

 

六、资金发放

资助金由研究生院造表,财务处负责统一发放至学生农行卡,发放时间一般为秋季学期的12月份及春季学期的5月份,每学期发放一次。对于资助金不到位的导师,将在下一年度招生时减少名额或取消招生资格。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小刚;电话:5893215;邮箱:397441647@qq.com

地址:屏风校区南校区办公楼研究生院412办公室

 

附件下载:相关表格.rar

                                               

 研究生院

                                             201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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