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每学期末由研究生院统一核发该学期雁山研究生课程的上课补贴,现要求各学院根据本学期雁山上课情况填报雁山补贴汇总表,具体要求如下:
1、请本学期在雁山校区承担研究生课程任务的教师如实填写《2014年秋季学期全校研究生课程雁山补贴汇总表》(见附表),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汇总后于1月12日将表格电子版发给研究生院培养(学位)科(联系电话:5892863;电子邮箱:285541552@qq.com)。研究生院核对雁山开课情况及补帖标准无误后,通知研究生教学秘书登录财务处申报系统填写收入申报单并打印交研究生院。雁山补贴一学期核发一次,逾期不交本学期将不再受理。
2、雁山补贴计算依据:《关于调整桂林理工大学雁山校区上班补贴标准及核发办法的通知》(桂理工【2011】170号),补贴标准如下:
当天课时量(节):2,补贴18元;
当天课时量(节):4,补贴24元;
当天课时量(节):6以上,补贴30元。
每门课程请填写补贴金额(元)。特别提示:双肩挑人员的雁山补助按照坐班制核发,其雁山补助信息请不要填入表内。
附件下载:2014年秋季学期全校研究生课程雁山补贴汇总表.xls
研究生院
2015.01.04
Tags:研究生院〔201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