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和教育厅下发的《关于申报2015年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通知》(桂学位〔2015〕1号)文件要求,2015年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开始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的项目
(一)博士研究生创新项目
博士研究生创新项目的申请者必须是区内高校的普通全日制在校博士研究生,能够保证在学位授予之前结题。可以结合自己的学位论文选题申报该项目,申请者须填写《博士研究生创新项目申报表》,我校限报1项。
(二)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
申请项目者必须是一年级或二年级的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能够在学位授予之前结题。已获得项目资助者此次不得申报,允许研究生结合自己的学位论文选题申报创新项目,申请者须填写《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申请表》,可由多人以课题组的形式申请一个项目,但最多不能超过5人。我校限报15项,每个学院限报1项。
(三)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和发展专项课题研究
课题申报以研究生指导教师和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为主,其他人员不在申报范围。2014年获得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资助的项目承担者今年原则上不能申报。申请课题者须填写《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申请表》。申报2015年教育改革课题的内容应集中在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对研究生层次人才需求的调研分析、研究生教育服务广西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机制研究、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研究、研究生课程建设研究、广西研究生导师团队建设研究、研究生教育“十二五”规划的建设成效和“十三五”规划研究、研究生教材改革与编著、研究生教学研究等。全校限报8项。
二、时间进度
1.4月3日-4月10日,学院通知研究生和导师及研究生管理工作者自愿申报。
2.4月11日-4月13日,学院组织对申请项目评审,将拟推荐项目名单在学院公告栏公示3天。
3.4月14日将公示无异议后的申请者材料上报研究生院。
4.4月15日研究生院审核报学校审定后上报自治区学位委员会
三、相关要求
(一)各有关学院应组织人员对所有研究生创新计划申报项目进行院内评审,择优推荐,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推荐项目必须公示;
(二)获资助的项目发表论文、出版专著或申报有关科研成果时,均应标明“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资助项目”,其英文译名为:“Innovation Project of Guangxi Graduate Education”,如无标明,一律不能统计为创新计划项目的成果。
(三)从2012年起立项的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中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的结题工作由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除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以外的其他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的结题工作由承担高校自身完成,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将不定期进行检查。
各学院将需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所有申报表一式2份及项目汇总表1份于2015年4月15日前报研究生院412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文本申报材料,电子文档申请书一律以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
联系人:曾小刚,联系电话:5893215,电子邮箱397441647@qq.com。
附件下载:各类项目申请表及汇总表.zip
研究生院
201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