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硕士研究生导师培养研究生的水平,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交流硕士研究生培养经验,广西壮族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决定举办2015年广西硕士研究生导师培训班。本次培训班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主办,广西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广西民族大学、广西医科大学及我校承办。本通知是针对我校导师参加校外培训班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广西大学点(参培对象以理、工、农类等教师为主):2015年7月15日-20日(15日报到,20日离会)。
广西师范大学点(参培对象以人文社科、经、法类等教师为主):2015年7月8日-14日(8日报到,9-14培训)。
广西民族大学点(参培对象以人文社科经、法类等教师为主):2015年7月9日-14日(9日报到,14日离会)。
二、参加人员
本次参加人员从今年6月份新聘硕士生导师(具体名单见附件)中选出,具体选派指标见下表:
学院
新导师人数
去广西大学人数
去广西师范大学人数
去广西民族大学人数
小计
外聘导师人数
校内导师人数
7月15-20日
7月8-14日
7月9-14日
材料学院
15
4
11
1
1
地球学院
2
2
管理学院
8
1
7
2
1
化生学院
8
6
2
环境学院
15
7
8
1
1
机控学院
7
1
6
1
1
理学院
8
8
1
1
旅游学院
5
2
3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5
1
4
2
人文学院
10
1
9
2
2
土建学院
10
1
9
1
1
信科学院
4
2
2
艺术学院
1
1
合计
98
26
71
5
10
5
三、培训内容
我国及广西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现状和趋势;优秀研究生导师成长研究与经验交流;研究生导师学术道德培养;研究生导师应具备的素质及科研方法;研究生心理危机干预;团队精神培养等。
四、培训要求
培训人员报名后未经允许不得更换。为确保培训效果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培训的作用,本次培训严格实行班级管理,加强考核,经考核合格者,由自治区教育厅颁发培训结业证书。参培成果以论文形式进行交流,请参加培训的人员围绕“如何成为一名优秀的研究生导师”写一篇学后感,并在培训结束时交到培训会务组。
五、费用
本次导师培训班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培训费由各承办学校承担,往返交通费由我校承担。
六、报名相关事宜
请各学院按指标要求选派出导师去相应高校参加培训,并填写汇总表(附件)于7月2日前报研究生院418办公室。其他未被选派去外单位培训的新导师则要求参与我校组织的导师培训班(具体见通知《关于开展我校2015年新增硕士研究生导师培训工作的通知》)。联系电话:5896461。
附件下载:2015新增导师名单及参加培训人员汇总表.doc
研究生院
2015.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