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到时间、地点
1.9月12-13日(周六、日)
报到校区
学院
备注
雁山校区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理学院、旅游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测绘地理信息学院、地球科学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机械与控制工程学院
9月12日8:00-13日24:00火车站、汽车站有接站点
屏风校区
材料科学学院、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管理学院、艺术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2.新生到所在学院报到。报到时交验以下材料:
①新生入学通知书正联;
②应届毕业生交验毕业证及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没拿到毕业证的取消入学资格);
③四、六级英语及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复试时已交验的同学除外);
④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新生入学情况表 点击下载:新生入学情况登记表.doc
;
⑤交党团员组织关系:
(1)外地考生:党组织关系接转函头为: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转往单位:桂林理工大学(请写上录取专业名称)。
(2)本地考生(含桂林市城区及所属县):由县级以上党组织直接转我校(转往单位:中共桂林理工大学委员会组织部)(请写上录取专业名称)
3.凭入学通知书在当地迁移户口(户口可由自己决定是否迁移,办理户口迁移的同学开学时将户口迁移证交学校保卫处户籍科)。办理迁移户口时必须严格按照“户口办理注意事项”的要求(户口迁移证只要不跨年度不影响户口迁入)。
4.持入学通知书在火车站购买学生票。
5.请自备住宿等生活用品。
6.家庭实在有困难的同学可凭录取通知书办理生源地贷款。
7.交通提示:屏风校区:在火车站、汽车站门口乘10路公共汽车至“桂林理工大学”站下车,出租车可乘至桂林理工大学正大门,约15元;雁山校区(距屏风校区约30公里):在屏风校区、车站搭乘公共汽车(5路、97路可直达雁山校区)、过往车或乘校车前往。
二、当年交纳费用:
1.住宿费:1000元左右
2.学费:博士生10000元,硕士生8000元(MBA、MTA、MPA、MPAcc学费请咨询所在学院)
3.城镇医保35元/年(学术型3年、专业学位2年)
联系电话0773-5893185、5893215
研究生院
2015年9月1日
户口办理注意事项
一、 自主选择“户口”是否迁入学校
根据公安部相关规定,新生入学时可根据本人意愿,自主选择户口迁入或不迁入录取院校。本校录取学生迁入的户口,桂林市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是将其作为“临时集体户”来管理的,在校就读期间户口不能作任何变动和主项目(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身份证号码)的变更,毕业或中途出现退学、被开除、肄(结)业等情况时,户籍关系必须迁往就业单位或迁回原籍(入学前户口所在地)。
二、“户口”迁入学校的按以下要求办理落户
(一)提交落户资料
入学新生户口迁入学校,请提交以下资料办理落户:
1.生源地为桂林市外的同学交验《户口迁移证》,迁移证上迁移地址为:
(1)屏风校区报到的同学请迁往:桂林市七星区建干路12号,桂林理工大学;
(2)雁山校区报到的同学请迁往:桂林市雁山区雁山街319号,桂林理工大学;
生源地为桂林市(含十二县)的同学,若本人需要将户口迁入学校的,交户口本(册)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2.《录取通知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及一张二代身份证照片(注:照片必须为身份证照片,否则不能落户)。
4.提供学生身高、血型、父母姓名及联系电话
(二)注意检查《户口迁移证》内容是否完整
1.“迁移证”必须加盖迁出地派出所公章;
2.“迁移证”上的姓名、曾用名、民族、出生日期、出生地、籍贯、身份证号码、原住址等主要内容,字迹必须清晰可辨,不得缺项漏填;
3.“迁移证”上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上的姓名完全一致;
4.“迁移证”上出生日期必须用公历填写,并与身份证上出生日期字段完全一致;
5.籍贯与出生地填写应具体到省、市、(县);
6.“迁移证”上的空白处,不能以划线表示,必须采用加盖“以下空白”印戳标注空白处;
7.年满16岁的公民,原则上应当在当地办理二代身份证,如果是已办未发或未办的,“迁移证”上应当注明“已办证未发”或“已编号未办证”等字样或由迁出派出所出具相关证明,否则一律视为“已办身份证”;
8.不接收手写“户口迁移证”办理落户;
9.“迁移证”上任何内容不能出现涂改,否则无效。
(三)及时办理落户手续
《户口迁移证》交验时间为入学报到一个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