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实施办法》文件要求,决定启动2016年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范围
申报建设的优质课程必须是列入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全校性研究生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和一部分专业课(含博士、硕士)。各学院自由申报、不限项。
二、项目建设内容
1、建立优秀教学团队。核心课程建设要与高水平教学团队建设相结合,由学术造诣高、授课经验丰富的教授主持,逐步形成人员稳定、教学理念新、学术水平高的教学团队。任课教师应积极参与教学与教改工作,潜心研究教学规律,形成完整、规范的教学档案。
2、优化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要准确定位优质课程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正确处理单门课程建设与系列课程改革的关系,统筹考虑课程在本、硕、博不同培养阶段的贯通和衔接。教学内容要适应人才培养计划方案要求,及时反映学科领域的最新科技成果,广泛吸收先进教学经验,积极整合优秀教改成果,努力培养研究生的创新能力。
3、优选教材并建立网络教学平台。重点扶持在教学方法、教学手段上有创新,能结合网络新技术提高教学成果的项目,鼓励自编特色教材,引进并使用国内外优秀教材、原版教材。鼓励开发多媒体和网络教学课件,组建配套的电子教案、电子图书、试题库、资料库、案例库等,为研究生提供丰富的自主学习平台,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全校共享,带动其他课程的建设。
4、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根据本学科特色,结合不同教学内容,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革传统的教学思想观念、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形成案例式、讲座式、研讨式、实验(实践)教学等多种途径、多种媒体有机结合的“立体化”教学。
5、完善课程质量管理与考核。根据课程特点,探索课程质量保证机制和考核方法,建立全面反映研究生课程学习情况的考核体系。
三、立项总数与经费管理
1、2016年计划建设20门左右研究生优质课程,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重点项目资助5万元,一般项目资助3万元。项目立项后取得良好建设成绩的,可申请追加项目经费。
2、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项目建设期为2年。经费分两期下拨,首期下拨总经费的80%。学校将在立项后第二年对课程建设情况进行中期评估。中期评估合格的,下拨剩余的资助经费;中期评估不合格的,要求整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的,下拨剩余资助经费;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将不再继续资助。
3、若批准的项目无故拖延完成时间,致使项目验收无法正常进行,学校有权决定推迟、暂停或追回对该建设项目的投入经费。
4、课程建设经费的使用,必须符合学校财务制度相关规定,使用范围包括:教学资料(参考书、文献、报刊、教学软件等)的购置和复印、教学课件制作、相关论文版面费、外出调研、参加教学研讨会或培训费等。
四、申报条件
1、申报立项的课程在教学实践中形成了独特风格,多媒体教学课件基本完备,教学与学术水平高、覆盖面较宽,得到广大研究生、教师和专家的好评;
2、课程负责人和主要参加者应具有研究生教学和培养经验,且近3年承担了与该课程相关的科研项目,科研成果显著。
五、项目申报与评审
1、组织申报。各学院组织相关教师积极申报,申请人填写《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项目申请书》,交所在学院初评。
2、学院评审推荐。各学院对申报课程进行初评,签署推荐意见,于2015年12月20日前,将《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项目申请书》一式2份送研究生院培养科。
3、学校评审。2015年12月下旬,学校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项目教学大纲、建设内容和教学效果等情况进行集中评审,择优确定立项建设的研究生优质课程名单。
六、项目验收
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由课程承担学院为主组织建设,建设期满并完成建设任务后,由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检查和验收。验收材料包括:课件,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所用教材或讲义,研究生以及相关课程教师的评价意见等。
对完成建设计划、取得良好教学成绩的,将授予“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优质课程”荣誉称号,并优先推荐参加自治区级或国家级研究生优质课程评选或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对出版的教材优先推荐参加全国研究生教材遴选,并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研究生优质课程的立项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坚持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建立有效的激励和评价机制,切实发挥优质课程在我校研究生教学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联系人:闭建红电话:5892863,邮箱:350647173@qq.com
附件下载: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申报书.doc
研究生院
2015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