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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寒假前后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06  发布作者:研究生院  点击数:

各学院:

       寒假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寒假前后学生教育管理的学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及开学报到时间

       按照教学计划安排,今年寒假放假时间为2016年1月18日-2月26日,2016年春季学期于2月27日、28日报到注册,2月29日正式上课。各学院于2月28日晚安排人员检查落实学生到校情况,2月29日上午10:00前将学生返校情况报研工部。

    二、做好放假前安全教育工作

       放假前各培养学院要认真组织召开寒假离校专题会议,强调有关事项和要求,有针对性的加强以下方面的教育:

       1.出行安全法纪教育。要求学生在假期回家和开学报到时应特别注意人身与财物安全,乘坐有运营许可证的交通工具,尤其是要自觉抵制以同学、老乡等名目开展的没有安全保障的包车业务和外出打工活动,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防止被抢、被盗、被骗事件的发生。

       2.留校安全教育。加强对寒假期间留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要求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不准留宿外来人员,不准在宿舍内违规使用电器,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不生火煮食,不酗酒闹事。离开宿       3.民族团结和文明礼仪教育。要求学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主义公民道德规范,不参加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活动和赌博活动,做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的积极促进者,过一个祥和文明的春节。     三、做好研究生离校相关工作

       1.离校前,培养学院应主动掌握学生的离校去向和离校情况,要求学生安全返家后应主动向本导师反馈平安信息,对未反馈信息的学生,导师要主动与其联系确认,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

       2.各学院在放假前后要加强对本学院研究生宿舍的安全管理,要求学生在离开前对宿舍进行清扫,关好门窗,切断宿舍内所有电源,全面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学生本人贵重物品应自行选择适当方式妥善保管,不得存放在宿舍内。各学院要组织人员严格检查落实,切实做好假期宿舍防火、防盗工作。

       3.各学院要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以对学校和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假期前后学生安全工作,切实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实,确保学生平安离校和返校。

四、做好研究生留校相关工作

       1.考虑到部分研究生假期参与导师科研项目、学术竞赛,有留校需要的研究生按要求填写《留校申请审批表》(附件1),并签署《安全承诺书》(附件2),由导师联系学生家长、学院认真审核,并根据实际情况签署意见,同时将《留校学生汇总统计表》(附件3)上报研工部。学院于1月11日上午下班前将相关表格及安全承诺书报备研工部。研工部随后向各学院反馈获批留校研究生名单。材料不全者一律不批,假期中不再办理留校审批手续。留校研究生凭《研究生学生证》出入宿舍,必须积极配合后勤住宿管理和检查,并依照约定时间按时离校,离校前应到后勤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离校手续,并告知学院负责老师或导师,学院每周一上午向研工部报告最新留校人数。

2.寒假期间有学生留校的学院请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要专门召开留校学生会议,布置好相关工作,以“谁批准同意,谁归口管理”为原则,活动组织单位、部门和导师要切实负起责任,指派专人负责学生管理工作,并制定学生负责人,相关人员定期到留校研究生所在研究生宿舍进行检查,加强对留校学生的教育和管理,确保学生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和寒假。

    五、下学期开学初有关事项安排

       1.所有学生必须在2月27-28日按时到校报到,因特殊情况确实无法按时报到的,必须提前履行请假手续。未按时报到又没有办理请假手续的,严格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学生正式上课时间为2月29日。开学第一周,学校将组织全校开学检查,具体安排由学校另行通知。

       2.寒假期间,全体研究生工作干部要保持联络畅通,以便出现问题及时沟通处理;离开桂林市的要提前办理请假手续。

   

       附件1:留校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2:留校学生承诺书.doc

       附件3:假期留校学生汇总统计表.xls

          

 

 

                                     研究生工作部    

                              201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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